華聲在線全媒體評論員 朱永華
針對河北省遷西縣老幹部馬樹山舉報當地領導一案,最高檢有了最新表態和行動:專門派出院領導前往河北指導案件辦理;會同河北省檢察機關,在審查核實的基礎上,指令遷西縣檢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實對馬樹山依法撤回起訴,並將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對檢察機關在此案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強制措施適用、監督履職等方面存在的嚴重問題,要在查清事實、準確定責的基礎上,按照司法責任制規定,嚴肅追責。
據報道,75歲的馬樹山是遷西縣正科級退休幹部。其舉報內容主要是縣委主要領導在城市建設、人事安排上的不當行為。按理,群眾舉報是對國家工作人員實施監督的正常舉動,是一種公民權利。但是,這個正常的舉報行為卻引發了不正常的反應:在沒有「前奏」的情況下,老馬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並且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還被提起公訴,罪名是誣告陷害和誹謗罪。
如此操作,讓人大跌眼鏡。老馬舉報有沒有證據,證據有沒有可靠性,按理說相關部門有一套成熟的處理程序。而呈現在公眾面前的公檢法直接合力粗暴「執法」,這不能不使人聯想到公器私用——某些確有「問題」的領導一手遮天,非法動用權力打擊報復,力圖把自己的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據稱,馬樹山多年來扶貧濟困,是當地群眾心目中的「大好人」,這無疑給他在輿論場上戴上了一層光環,也增加了群眾對他的信任。但這些都不意味著他天然地站在法律正義上的制高點。現實生活中,為達到某種目的,利用舉報誣告陷害領導幹部的確實存在。但是,無論如何,領導幹部和地方公檢法機構都必須遵循司法程序的公正,這是法治社會的生命線。不顧事實真相、越過正常程序的粗暴執法,既不能維護自己的「清白」,反而更加容易激起民憤,招來上級司法部門的「垂顧」。
說到底,這又是一起「權力」任性的事件。它用活的事實告訴我們:為官一任,須一日三省;制約權力的「籠子」,真的有必要加固再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