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料
近日,來自廣西北海的曾先生向《維權超給力》報料稱,自己在「快手」短視頻平台刷到一位福州的博主,並花費1118元向其購買了一套電動車控制器,但付款後遲遲沒有收到貨。曾先生希望以此提醒更多人不要上當受騙。
該博主微信朋友圈背景圖
2022年10月底,曾先生在「快手」短視頻平台刷到了一位電動車博主,其 視頻內容都是幫助他人定製、改裝電動車,粉絲量有近4萬,IP位址在福建。曾先生隨後添加了對方的微信,以便諮詢電動車配件的價格。
曾先生購買的530控制器(曾先生供圖)
曾先生通過閒魚APP付款
曾先生告訴記者,對方發來的閒魚帳號並非其本人的,而且必須先到帳後發貨。自己當時認為網紅博主不至於騙人,便在沒有收到貨的情況下,直接確認收貨,讓對方收到了貨款。
曾先生
「他的IP位址是在福建,我們也知道他是在福州,我看他的朋友圈很多人找他買,所以沒有過多考慮就付款了。」
曾先生刷到其他消費者曝光該博主視頻
可沒想到12月10日曾先生付款後,第二天就在快手平台刷到全國各地不少消費者吐槽被該博主欺騙的視頻。他急忙要求兩天內必須發貨,可對方表示,要麼等一周左右發貨,要麼就退款,但要抹去零頭,只能退一千元,還要寫一份退款協議。 情急之下,曾先生還報了警。
曾先生
「哪有退錢還要抹零的道理,而且我答應了退一千他又說只有800,我就在網上曝光了這件事,他說我在抹黑他,我感覺就是以各種理由不退錢,我就只能選擇報警。」
12月11日曾先生要求對方當天發貨
記者從曾先生髮來的截圖上看到,該博主主頁寫道:可以加其微信諮詢定製、升級、改裝等關於電動車的問題,並且還擁有一個電動車俱樂部。其上傳的也都是關於電動車在福州的騎行記錄、改裝或定製的短視頻。但目前該帳號已被封禁,無法搜索到。
該博主的帳號目前已經無法搜到
隨後987《維權超給力》記者小馬致電該博主。談及此事對方稱,當初是受疫情影響因此沒辦法及時發貨,再加上快手平台有其他博主故意抹黑他,發布了一些不實的消息,導致很多顧客對他失去信任,惡意舉報封禁了他的帳號。事發後,他已經在交易的第二天就向曾先生提出寫份退款協議就退款一千元的方案,但對方選擇了直接報警,還在社交媒體發布了一些負面言論。
該博主還表示,12月11日他曾告訴曾先生受到疫情影響發貨需要一周左右,可曾先生被網絡上的信息影響,非要他在兩天內發貨。他原本是「一經售出概不退還」的,但考慮到是自己沒有及時發貨,才提出了抹零頭退款一千元的方案。但如今曾先生在網絡上發布的言論對自己產生的負面影響已經遠大於一千元,所以雙方已經沒有協商的必要了。
電動車博主
「我當初也在微信上和他協商是否要抹零退1000元,但他自己又在網上抹黑我,還報警,已經讓我的名譽遭受到很大的影響,所以我們現在也不能私下解決了,行不通的。」
該博主表示曾先生本已答應一周內發貨,第二天卻報警
對於此事,《維權超給力》特約律師、福建灜榕律師事務所林善志律師表示,在網絡上進行購物買家付款但賣家遲遲不發貨,屬於經濟糾紛,但要看具體金額,金額達到一定數量可能構成詐騙罪,但本次事件中涉及的金額不大,且異地報案也有一定的偵查難度,建議雙方協商解決。
林律師
「第一個問題是異地處理案件不太好處理,另一個方面金額不大,可能夠不成立案標準。如果能協商解決是最好的,比如雙方能各退一步,適當退款。」
發稿前,記者了解到,該博主退還曾先生300元,雙方達成和解。
記者從福州交警了解到,根據《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裝、拼裝電動自行車或者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動力裝置。已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不得改變車輛外形或者已登記的技術數據。
根據《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條規定:駕駛加裝、改裝、拼裝的電動自行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處以50元罰款。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車輛。
完
記者:小馬
監製:超藝本文為福建987私家車廣播原創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摘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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