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資、物價水平的調整
無錫每年都會對
各類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門檻進行調整
今年也不例外
近日,2019年度市區住房保障標準正式公布,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標準均有所調整。
No.1
調整廉租住房保障標準
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374元(含)以下
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8平方米以下的
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租金補貼
其中符合低保(特困)、
家庭人均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的
住房困難家庭
可申請廉租房實物配租
廉租住房租金補貼標準
仍按2018年度的標準執行
低收入家庭按每平方米13元計算
低保、特困家庭按每平方米16元計算
廉租住房租金補貼不足300元的,補足300元
放棄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家庭
在原補貼標準基礎上增加20%補貼額度
No.2
調整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標準
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799元(含)以下
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8平方米以下的
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可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補貼標準
今年7月份市區的住宅備案
均價每平米為18329元
此次經濟適用房貨幣補貼政策也及時作出調整
由原先的每平米4800元
提高到了每平米7100元
No.3
調整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標準
申請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799元(含)以下
且申請之日前5年內未在市區範圍內
取得過任何拆遷安置補償的無房家庭
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來源:無錫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