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
襄城縣人民法院依法
公開開庭審理了崔某、
姚某等9人強迫交易、
尋釁滋事一案。
這是我市「掃黑除惡」
專項行動開始以來取得的又一個重大成果。
2016年9月、10月,以崔某為首的團伙為強行租占襄城縣山頭店鎮姚莊村部分村民的宅基地,以毆打受害人、圍堵工廠大門、毀壞農作物、恐嚇等手段,多次實施強迫交易、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當地的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了較惡劣的社會影響。
襄城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崔某等9人在襄城縣山頭店鎮姚莊村多次以暴力、脅迫手段強迫他人接受服務,並且任意毀損他人財物,隨意毆打他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根據被告人在犯罪活動中的具體行為和其他情節,該院一審認定崔某、姚某、張某等犯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判處他們2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5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罰金;董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