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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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超越職權簽訂的合同效力如何?
冒桂麗律師解答:
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工作人員就超越其職權範圍的事項以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主張該合同對法人、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並由其承擔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法人、非法人組織有過錯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的規定判決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工作人員以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名義訂立合同且未超越權限,法人、非法人組織僅以合同加蓋的印章不是備案印章或者系偽造的印章為由主張該合同對其不發生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冒桂麗律師補充:
合同所涉事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工作人員在訂立合同時超越其職權範圍:
(一)依法應當由法人、非法人組織的權力機構或者決策機構決議的事項;
(二)依法應當由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執行機構決定的事項;
(三)依法應當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代表法人、非法人組織實施的事項;
(四)不屬於通常情形下依其職權可以處理的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四條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冒桂麗律師:
女,專職律師,寧人律師事務所爭議解決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金融與科技委員會副主任,中衛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寧夏國際語言學校法律系特聘教師。曾在法檢系統擔任法官庭長等職務。辦理過多起疑難複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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