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手頭缺錢又想維護虛榮的生活,雲南一女子將主意打到兒女親家頭上,當得知親家有買房意願的時候,竟偽造了諸多證件,並引誘對方一步步踏入陷阱,最終多次付給她購房款50餘萬元,當然房是沒有的,錢也被這位女士揮霍一空,而她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女子路某,與同在五華區某商業城開店鋪的聶先生是兒女親家。因為有兒女姻親,兩家走動也是十分勤快,關係自然沒得說。但這個路某有個毛病,喜歡胡吃海喝,裝有錢人,自己的那點死工資還真不夠她用的。
2016年1月,感覺手頭緊張的路某在一個偶然機會聽到聶先生有買房的意向,於是就動起了歪腦筋,主動找到聶先生說起買房的事情,並稱自己有門路,可以幫他低價在昆明某小區購買一套回遷房和車位。
還有這等好事,想想對方是自己的親家,聶先生深信不疑,於是就委託路某幫自己張羅,並表示如果成功後會給好處費。沒想到對方一下子就上鉤了,這可樂壞了路某,此後路某就開始了她詐騙親家之路,並一步步將自己送進班房。
路某先是以交定金、購房款、房產經紀費用、裝修等各種名義向聶先生索要錢財,聶先生都一一照辦,為了讓聶先生相信房產已經到手,路某還先後偽造了車位租賃合同、裝修材料及房產買賣經紀合同,更讓聶先生信以為真,喜不自勝,只等搬進新房。
然而時間一晃就是兩年,聶先生已經先後向路某支付了購房款及其雜費523300元。路某拿到這些前後胡吃海喝揮霍一空。2018年初,聶先生問起房的事情怎麼樣了,並看好了日子準備搬家。眼看事情要敗露,路某心一橫,乾脆跑了。
人都跑了,路某詐騙的事情自然露餡了,眼看著一堆偽造的證件,聶先生真是欲哭無淚,沒想到自己一直相信的親家竟然是個騙子,而且為了騙他真是想盡辦法,煞費苦心,聶先生倒不是心疼錢,主要是被自己信任的人騙,這個感受相信很多人都能感同身受。
當然路某犯了這樣的大的事兒,跑肯定是跑不了的。聶先生報警後,警方啟動了網上追逃程序,路某也於2018年9月19日被安寧讀書鋪派出所抓獲,但此時路某騙聶先生的錢已經所剩無幾。
此後路某被移交檢方,並於2019年8月提起公訴,指控其犯詐騙罪。五華區法院審理後認為,路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檢方指控罪名成立。
2019年9月中旬,五華區法院依法對路某公開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路某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十萬元,並責令路某於判決生效後10日內退賠聶先生被騙取的錢財50餘萬元。
本案是一個極其典型的詐騙案件,路某的行為符合詐騙的所有犯罪特徵。就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本案中路某以虛構房源對聶先生進行詐騙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
詐騙罪的量刑標準一般犯罪的,最高可以處3年徒刑並處或單處罰金,而數額巨大或情節嚴重的,可處最低3年最高10年徒刑,如果數額特別巨大的或者情節特別嚴重的,最低處10年徒刑,最高可能面臨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路某騙取聶先生錢財50餘萬元,在量刑上已經超越數額特別巨大50萬元的底線,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因此路某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處罰得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