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司機醉酒駕車連撞多車瘋狂逃竄!此前已因醉駕被吊銷駕駛證

2022-07-10     半世煙塵

原標題:廣東一司機醉酒駕車連撞多車瘋狂逃竄!此前已因醉駕被吊銷駕駛證

廣東東莞司機鄭積良,大量飲酒後醉酒駕車,在東莞一百貨公司門前連撞多車,肇事後仍然瘋狂逃竄,直到車子無法行駛才被抓獲。而警方調查發現,鄭積良此前已經因醉酒駕駛被吊銷駕照。2022年7月9日,鄭積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被檢察機關依法披露。

鄭積良47歲,家住廣東深圳。曾經因危險駕駛罪被判過刑。

然而鄭積良並沒有吸取教訓。他的駕駛證因醉酒駕駛被吊銷。卻仍然改不了酒後開車的惡習。案發當日23時許,鄭積良醉酒後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從東莞市鳳崗鎮雁田村天安數碼城往深圳市龍崗區鳳凰大道行駛。途徑雁田村怡安中路黃河百貨門口路段時,鄭積良駕駛車輛加速碰撞曾某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隨後繼續在道路沖闖,在怡安中路肯德基門前路段將郭某某駕駛的一輛兩輪電動車撞倒,導致郭某某受傷。

事故發生後,鄭積良駕車繼續逃逸,後在怡安西路64D棟路段碰撞李某某駕駛的小轎車,導致李某某受傷。因車輛無法繼續行駛,鄭積良遂停止作案。後現場群眾報警,民警到場將鄭積良抓獲。

經鑑定,鄭積良血液中檢出乙醇含量320.06mg/100ml,已達醉酒標準。經法醫鑑定,被害人郭某某、李某某所受損傷均為輕微傷。經認定,被害人駕駛車輛的損失價值共計23117.12元。案發後,曾某某、郭某某、李某某均已諒解鄭積良。

檢察機關認為,鄭積良無視國法,醉酒駕駛機動車在公共道路任意沖闖,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責任。建議對鄭積良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4da5b231b9068446f1424f34e54a65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