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閻俠)10月29日和30日,ST浩豐的股價連續兩個交易日收盤下跌。截至10月30日收盤,ST浩豐當前股價為5.57元/股,公司的總市值約為20.48億元。
消息面上,浩豐科技的股票自2024年10月29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浩豐科技」變更為「ST浩豐」,證券代碼仍為300419,股票交易的日漲跌幅限制不變,仍為20%。
關於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原因,浩豐科技於2024年10月2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情況,浩豐科技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第9.4條第(七)款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記者自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徐越惠律師方面獲悉,浩豐科技被戴帽後的首個交易日(10月29日)便有部分受損投資者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請。
「我和謝良律師一同代理的部分投資者10月29日已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申請,案涉起訴金額約為11.8萬元。」徐越惠律師表示,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等規定,證券虛假陳述被揭露後,投資者就有權提起訴訟。經分析,符合下列初步條件的投資者或有望索賠一定程度的投資差額等損失(索賠條件或是否勝訴最終須以法院認定為準):在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間買入且在2023年12月28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浩豐科技股票的權益受損投資者。
編輯 陳莉
校對 柳寶慶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21f6b10fd39111c44a1b5a4f48deb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