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老太患重病回家養老,兒子含淚拒絕:放您進來,對不起我媳婦

2022-05-16     史家霸唱

原標題:70歲老太患重病回家養老,兒子含淚拒絕:放您進來,對不起我媳婦

古人用「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歌頌母愛的偉大,表示兒女長大後的回報難及上父母恩情的萬一,又稱「百善孝為先」,強調孝順父母的重要性。

一個人在父母撫育下長大,如果不懂得回報,旁人一定覺得他人品有問題,沒責任心,靠不住。

孝順父母是社會道德倫理的要求,成年後贍養父母則是法律的要求,但任何事物都有相對之說,如果要求子女盡孝,那父母本身也應當盡到一定義務,比如就法律要求方面,應當盡到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再比如就情理的方面,一碗水要端平,不能借親情苛刻綁架,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這本經終究繞不過一個「理」字。

河南新鄉衛輝市的鄉下就發生了一起家庭鬧劇,70多歲的牛大爺和徐大媽老夫妻倆找到調解員,哭訴稱他們養了4個兒子,可到了這個年紀卻住著年久失修的危房,房子漏雨,隨時有塌掉的危險,兒子們竟然不管不顧。

為了給他們娶媳婦,家裡欠了不少債,現在除了三兒子幫還,老大、老二和老四都當甩手掌柜。徐大媽還說,自己身患重病,診出淋巴腫瘤,此外還有些健康問題,需要住院做手術治療外加吃藥,兒子們不管她,她和老伴只能向外界求助。

徐大媽哭訴,牛大爺也在旁聲討兒子,稱老四還打他這個父親,言語之間全是對兒子不孝的控訴。兒子們為何集體不孝呢?這種情況讓調解員感到非常疑惑,面對詢問,徐大媽顯得猶疑,半晌終於說出原因:原來她之前和老伴把家裡的耕地都讓給老三種,另外3個兒子覺得他們偏心,才這樣。

但調解員認為這其中恐怕還有別的緣故,於是當即帶著徐大媽去找她的大兒子,老二和老四以及徐大媽的兒媳得知情況,紛紛趕了過來,這才讓調解員明白了一家子的矛盾癥結所在。

其中反應最激烈的就是徐大媽的四兒媳了,當著眾人的面,四兒媳放話稱丈夫只能在她和婆婆之間選一個,否則她就要離婚,這話讓調解員很吃驚。

更吃驚的事還有後面,作為徐大媽的親兒子,老四竟然也不覺得媳婦的說法有何問題,反而含淚表示父母實在欺人太甚,他們要兄弟幾人養老,可叫他們進門豈不是對不住妻子呢?再者說,雖然他們確實應該盡到贍養義務,可父母無休止的鬧騰,他們也難以忍受。

調解員分別向徐大媽的兒子和兒媳了解情況,其中,被牛大爺指責毆打父親的老四先出來發言,他的臉上全是苦悶,直言真不明白父親為何要造謠,當時,他不過是跳到父親院子裡去推摩托車,父親看見了,就把他當賊,一個勁叫喊,抓著他說他動手,要將他送去派出所。

到了晚上,爸媽還叫來其他親戚把他打了一頓,他挨打也不是一回兩回,都習慣了,可上頭嫂子和家裡的媳婦,在爸媽那吃過的虧更甚。

徐大媽的大兒媳、二兒媳、四兒媳也紛紛控訴公婆,表示他們以前實在霸道強勢,折磨得她們苦不堪言,大兒媳稱,剛結婚那會,婆婆竟然造謠她的妹妹和丈夫關係不對,惹得流言不斷,對她和丈夫都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而且婆婆動輒看兒子不順眼,就叫娘家親戚來幫著打罵,親兒子像外人,哪有這道理?

二兒媳也說,自己過門之後婆婆便沒給過好臉色,她生了小孩身體虛弱,徐大媽非但不幫著照顧下,還嫌棄她送的布料差,其實那是人家見她生育給的東西,她拿去孝順婆婆卻貼到冷臉,心就涼了,婆婆其他挑剔和辱罵也讓她難以忍受。

四兒媳是對婆婆意見最大的一個,她表示婆婆的確對兒媳婦不怎麼樣,就拿自己來說,剛嫁給老四那會,她身體差,幾年沒能懷孕,婆婆在外頭罵她是不會下蛋的母雞,言辭侮辱,後來好不容易生下孩子,婆婆大概覺得面子掛不住,月子裡完全沒過來看,滿月宴誰請都不肯參加。

更過分的是,之後有一次她的孩子掉在井裡,公婆就在旁邊,竟然不顧孩子呼救,就那麼看著,萬幸孩子沒出什麼大事,否則他們夫妻永遠難以原諒,公婆給的壓力曾經逼得她丈夫上過吊,所以她才憎恨老人,調解員聽這幾人說完,也基本判斷出徐大媽大概真有些問題,才讓兒媳兒媳紛紛厭煩。

否則老四為何氣得放話說就是不養父母,老大見母親上門還想閉門不見呢?老二和老三在外打工,暫時問不到,但調解員覺得,徐大媽本身犯了錯誤,根據兒子兒媳所說,父母將耕地全給老三種根本不是關鍵的問題,關鍵是父母太偏心,還長期對他們的妻子施加精神虐待。

當初父親生病住院時,父母便將所有耕地給老三,指定老三贍養,後來母親生病,兄弟幾個商量都拿錢治,如果一下能治好,就不說了,如果要長期治,那父母把地平均分一分,兄弟都得點,也都盡力照顧父母,輪流贍養,可父母不同意,非得把地和財產全給老三,絲毫不管他們兄弟的心情。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不能隨意免除,因此徐大媽的幾個兒子肯定不能逃避,《民法典》第1067條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此外《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也明確了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如果子女對於年老患病的父母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還可能會構成遺棄罪,依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徐大媽的父母明白法律責任,表示願意贍養父母。

原來兄弟幾人已經在修新房子,新房子就位於老大家旁邊,到時候準備將父母接進去,他們只希望父母能少折騰。

在調解員勸解下,徐大媽承認了自己以前犯的錯,她確實對兒子很苛刻,也完全沒幫過兒媳的忙,兒子兒媳有怨恨是正常的,調解員表示,作為老人也不該倚老賣老隨意折辱子女,不能再和從前一樣動不動就領著娘家人打兒子,或嘴上不饒人,起碼得給他們一定尊重,此外注意一碗水端平很重要。

最後,徐大媽的幾個兒媳商量著第二天就帶老人去看病,此後讓公婆每月輪流在兒子們家裡住,他們只是太氣父母了,但沒有決定不管。事情基本解決,徐大媽和牛大爺老有所養,算是好事,所謂父母慈才有子女孝,父母和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相對的,作為家庭成員還是要互相理解關心,遇到矛盾才能妥善地解決。

(溫馨提醒: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b00beab62c4f7db166affd14e08e811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