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貧並非偷盜理由 懶漢違法盜果被拘5日

10月22日上午10時30分,彭山區江口鎮雙合村治保主任將一男子扭送至土地派出所,報警稱該人系雙合村村民,懷疑其在東坡區土地鄉盜竊水果。

經查,該員系江口鎮雙合村3組村民張某某,男,56歲,家庭貧困,系雙合村貧困建檔人員,享受著國家的貧困補助,平日裡好吃懶做,喜歡喝酒,整天迷迷糊糊。

民警在詢問張某某時,其一直聲稱自己家裡貧窮,連飯都吃不起,並稱不去摘別人的果子賣錢就沒飯吃、沒酒喝,一度拒不配合民警的調查工作。




副所長但斌耐心向張某某宣傳法律法規知識,並告知其家庭貧困並不是違法犯罪的理由,現在國家政策那麼好,只要勤勞肯干,在地方政府的幫扶下一定可以過上好日子,脫離貧困的枷鎖。

經查證,張某某於10月17日、10月22日兩次在東坡區土地鄉雙燈村1組公路邊果園內盜竊水果「愛媛」60餘斤。




其間,張某某稱自己沒吃飯,肚子餓了,民警立即為張某某買回了飯菜為其充飢。張某某激動地向派出所對自己的鼓勵和人性化的執法工作表示感謝,稱日後一定改過自新,不再做違法的事情。




目前,張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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