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不批捕公安局什麼時候放人?

2019-11-20   律師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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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安機關向檢察院提出批捕,申請檢察院在七天之內下達不批捕命令的話,那麼公安機關將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不得有誤。如果公安機關未正常進行放人的話,受害者可以到相關部門進行投訴。

一、檢察院不批捕公安局什麼時候放人?

檢察院不批捕的,公安局必須放人。如果有繼續偵查的必要,公安機關可以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但必須放人。根據相關法律程序與時間規定,檢察院作出不予批捕決定書後,應當立即放人,所謂立即就是當日,最遲不能超過次日。

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檢察院不逮捕的話公安機關怎麼做?

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複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

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覆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覆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

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如果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進行拘留的話,那麼公安機關在37日之內就必須向檢察院提出批捕申請。如果檢察院在在規定期限之內將案件處理完畢,下達不逮捕的命令的話,那麼公安機關必須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但是公安機關可以繼續對該犯罪嫌疑人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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