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 選稿:付楊
數據來源:2018年至2020年上海市崇明區政府工作報告
崇明島位於長江入海口,是中國第三大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河口沖積島,占上海陸域面積近1/5,是上海重要的生態屏障。加強崇明生態建設,對長三角、長江流域乃至全國的生態環境和生態安全具有重要意義。2017年,上海以地方立法形式保護崇明島生態。如今,實施效果如何?
為加強對崇明島生態的保護,2017年6月,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促進和保障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的決定》,《決定》於當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決定》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確,要努力按照國際先進水平,加強崇明生態建設。
近3年過去,這項法規的施行,給崇明島帶來了怎樣的變化?
「崇明人生態意識強,一點也不奇怪」
4月7日,天氣稍暖,法官黃菲菲一大早就出門往田間走去。
作為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法院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庭副庭長,這一天,她要去處理一起垃圾非法填埋案件。
一家負責垃圾收運的企業,將本應做專業分類處理的幾車垃圾,偷偷填埋在了島上。豆殼、菜葉等農作物垃圾和塑料泡沫等混在一起,蓋在土中。天氣升溫,氣味擴散,住在周圍的村民發現不對勁,挖開來才發現了其中的貓膩。
「村民第一時間到法院來起訴,要求恢復當地生態。」黃菲菲說,法院受理後立刻找到涉事企業,要求其糾正違法行為。7日當天,她和同事來到現場,和村民一起監督企業把垃圾挖出來,做好分類後再轉運走。
在場村民嚴肅認真的態度,讓黃菲菲印象很深,「說明他們對崇明的生態環境有著強烈的主人翁意識」。
「崇明人生態意識強,一點也不奇怪」,崇明區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沈學能說,2017年該《決定》經審議後通過,成為上海的一項地方性立法,其中「應當率先增強生態保護理念,踐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積極投入崇明生態島建設」的要求已經深入人心。
《決定》通過的當年,崇明區就將發動群眾進行生態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予以推進,1500本《法護生態》宣傳冊發放到全區所有委辦局、鄉鎮及村居;定期舉辦論壇,邀請專家解讀立法背景和意義;向村民發放《決定》手冊,解讀崇明劃定野生動物禁獵(漁)區等有關情況。
黃菲菲說,在她審理的案件里,以前高發的電捕魚、非法捕捉鳥類等危害生態的案件已經越來越少,法院的普法團隊和巡迴法庭每一次走進村居,都能獲得大家的認可,「只要說清楚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大家都會遵守」。
「崇明原生態的綠色發展,對上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
在沈學能看來,崇明的居民之所以能有強烈的生態環保意識,與崇明近20年來的生態島建設過程大有關係。
早在2001年,國務院批准的《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1999—2020年)》中,就提出將崇明建設為生態島是改善上海城市整體生態環境質量的重要任務之一;2005年,上海市政府批覆的崇明三島總體規劃文件中,又明確了崇明現代化綜合生態島的總體定位;2010年,上海市政府制定的《崇明生態島建設綱要(2010—2020年)》,具體提出了包括自然資源保護利用、環境污染治理和生態環境建設、生態型產業發展等六大行動領域,逐步推進崇明生態島建設。2016年,上海市制定了《崇明世界級生態島發展「十三五」規劃》,要求加強城市規劃,全域嚴格控制高層建築,崇明島新建建築高度原則控制在18米以下,同時大力發展綠色建築,新建民用建築全部按照綠色建築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符合條件的新建建築100%採用預製裝配式技術,推廣全裝修住宅。
「崇明原生態的綠色發展,對上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閻銳說,上海對崇明生態島建設的定位越來越高,也制定了很多規劃,但從法治的角度來說,一方面,很多規範性文件出台需要立法機關的授權;另一方面,也需要通過地方立法的形式,將崇明生態島建設的願景、目標、路徑固定下來。
2017年,《決定》的出台為規劃內容提供了法律支撐,規定崇明要嚴格控制常住人口總量、建設用地規模和建築高度。在《決定》通過一年後,上海市政府批覆同意了《上海市崇明區總體規劃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7—2035)》,對崇明區生態綠色發展提出了具體的規定和要求,包括到2035年規劃常住人口不超過70萬人,規劃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265平方公里,生態保護紅線面積506.7平方公里,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於15平方米等。
「不安全、不衛生、不清潔的項目絕對不能上島」
「2019年,崇明區的森林覆蓋率達到27.4%,地表水環境功能區達標率達96.2%,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達84%」,崇明區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有這樣一組數字。
對標相關規劃中對崇明生態建設的展望,在地表水環境功能區達標率和環境空氣品質兩項指標上,崇明已經提前一年達到了規劃目標。2019年,崇明全面完成6364條段劣Ⅴ類水體、22條鎮管河道和197條斷頭河整治;新建污水收集管網15公里,改造雨污混接點3428處,完成90台鍋爐提標改造和26家「散亂污」企業治理。
「如今,如果有污染企業想到崇明來,那肯定是不會讓搞的」,在沈學能看來,崇明近幾年在生態環境上取得的突破,既是十幾年來堅持生態立島理念發展的結果,也得益於《決定》為生態環境保護帶來的法治保障。《決定》要求,崇明生態島建設,應當按照防治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施策的要求,加強水污染、大氣污染防治,實施土壤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不安全、不衛生、不清潔的項目絕對不能上島,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子在崇明絕對行不通。」沈學能說。
不過,在一些部門的實際工作中,對於崇明的生態建設,在法律保障上仍然有挖潛空間。
「由於當前缺少約束性法律法規支持,農業執法部門在推進綠色按標生產過程中,難以對未按照綠色標準執行的各類主體進行行政干預。」2019年,在對上海市人大代表關於綠色農藥建議的回覆中,崇明區相關部門表示,該區在農藥經營上存在銷售門店多、規模小、品種雜等問題。調查發現,部分農資從業人員專業化水平不高,往往會先推薦利潤高的農藥,門店銷售非綠色農藥情況普遍。對此,該部門表示,他們將通過建立非綠色農藥與涉農補貼政策、經營主體評價掛鉤機制,減少非綠色農藥銷售與使用,同時也呼籲以市人大授權、區人大決定的方式,制定更嚴格的農藥管控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