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如果確定是流浪狗的話,被管理部門(可能是公安,也可能是城管)抓走後會送到犬只收容中心,然後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所在城市沒有建立犬只的收容領養制度,那麼一段時間後被抓的狗就會被集中處置;
另一種是所在城市有犬只收容領養的制度並且嚴格執行,那流浪狗被抓後會飼養一段時間,可以去申請領養,具體領養的條件可以向管理部門諮詢。
以杭州為例。
《杭州市收容犬只領養辦法(試行)》
個人領養條件
1.領養人須符合杭州市個人養犬許可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有本市常住或暫住戶口,有固定住所且獨戶居住。
2.領養在本市市區範圍內進行,一戶只能認養一隻,已經養有犬只者不得再領養。
3.領養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上,具有飼養寵物的一定經濟條件。
領養程序
1.杭州市犬業協會得到杭州市犬類收容中心提供的適合領養犬只信息後,會通過協會網站、微信及其他犬類信息平台向社會公布領養犬只的照片及信息,徵集領養人。
2.領養人選定擬領養犬只,到杭州市犬業管理協會提交書面申請,協會對資料進行審核考察,按先後順序確定領養人。領養者領取《個人養犬申請登記表(個人)》,報所在社區、街道審核同意。
3.領養人簽訂《犬只領養協議書》並辦理相關手續。
4.對擬領養犬只實施犬只疫病檢查、免疫、絕育,並植入身份電子晶片;領養人辦理《養犬許可證(領養)》,繳納相關費用。
5.約定時間後,由協會工作人員持《養犬許可證(領養)》或領養人憑相關證明到收容中心辦理犬只出庫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