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區推出44套公租房 月租金約為100至200元!承租對象為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

2019-10-14     汕頭政務發布

近日,金平區住房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2019年金平區區級公租房配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於2019年金平區公租房房源及保障對象標準的公告》。

根據通知和公告,記者獲悉,金平區2019年公租房供應規模為44套,房源地址位於金平區潮汕路3號富逸時代商住樓(35套)、聯韓花園19幢(5套)、北海旁路1號7樓(1套)、汕樟路34號(3套)。

根據金平區實際,本次承租金平區政府公租房對象為金平區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按照市和金平區評估租金情況,月租金確定為:富逸時代公租房6元/㎡,聯韓花園、汕樟路34號公租房為4.8元/㎡,北海旁路1號公租房3.2元/㎡。每套公租房月租金約為100至200元。

什麼人可以申請金平區政府公租房?

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區級公租房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畢業未滿5年的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在金平區行政區域內有穩定職業,具有金平區戶籍;

2、在金平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繳交社保養老保險)一年及以上;

3、本人在金平區、龍湖區範圍內無任何自有住房,本人與家庭成員(含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居住的,在金平區、龍湖區範圍內,其家庭成員人均居住建築面積應低於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區級公租房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金平區行政區域內有穩定職業,戶籍不屬金平區的外來務工人員;

2、在金平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繳交社保養老保險)一年及以上;

3、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金平、龍湖區範圍內無任何自有住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公租房

(一)正在金平區、龍湖區享受住房保障的;

(二)違反計劃生育規定且接受處理未完結的。

申請區級公租房的程序

申請人所在單位需憑申請人身份證向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領取《申請表》;申請如實填寫《申請表》後,需按規定提交相關資料,由所在單位統一收集後在2019年11月11日前向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申請區級公租房必須同時提供下列材料:申請表(單位加蓋公章);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戶籍或者其他居住證明(審查原件並交複印件1份);職業狀況證明(屬固定工作人員的提交用人單位錄用材料;屬其他類型職工的提交用工合同和社保繳費情況資料);家庭住房狀況說明(由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按照規定需由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出具證明材料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出具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值得注意的是,金平區住房保障辦將根據房源情況,對核准登記的符合配租對象,通過抽籤、搖號等公開方式確定配租對象。

」。

來源:汕頭橄欖台(橄欖小編:鬆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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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aI6ZzW0BMH2_cNUgd6r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