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全國人大原常委、台盟中央原常務副主席李鉞鋒嚴重職務違法被開除公職

2024-10-11     上游新聞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國家監委對十四屆全國人大原常委、台盟中央原常務副主席李鉞鋒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李鉞鋒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和旅遊安排;違反組織要求,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要求,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私利;長期投機鑽營,大搞新型腐敗、隱性腐敗,以「放貸收息」等隱蔽方式大肆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工程款催收、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鉞鋒行為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原標題:十四屆全國人大原常委、台盟中央原常務副主席李鉞鋒被開除公職

編輯:吳光亮 責編:吳忠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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