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改商鋪,拆遷補償竟相同?史律師幫你直接說「NO」

2020-07-18   拆遷衛士

原標題:住宅改商鋪,拆遷補償竟相同?史律師幫你直接說「NO」

大家對經營性用房補償拆遷有了解嗎?尤其是在於普通住宅拆遷補償來講相同區域內同等面積的商住兩用房和住宅大部分情況下商鋪的補償是比普通住宅的拆遷補償要高的。門面的經濟價值遠遠高於房屋,特別是臨街門面。但是很多情況下,經常是房產證上登記的住宅,實際用途是作為門面經營。更有一些老舊城區的商鋪面臨拆遷,因國家未對商鋪拆遷有一個具體的補償標準,而實際中因區域和用途等原因導致不管是補償標準還是補償款的構成也都有很大的區別。

今天,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史西寧律師結合多年代理實務,為被征地拆遷人講解這種情況下拆遷門面房應該怎麼補償!

經營性用房的認定

由於房屋地理位置的優越性,例如臨街、地處人流集中的區域、樓層的便利等,將房屋改成門面房,辦理營業執照,並依法納稅,但並沒有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經常是房產證上登記的住宅,實際用途是作為門面經營。

國務院辦公廳於2003年9月19日作出了國辦發明電〔2003〕42號緊急通知,明確提出在認真做好城鎮房屋拆遷工作時,「對拆遷範圍內產權性質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經營性用房的補償,各地可根據其經營狀況,經營年限及納稅等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房屋性質的認定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房屋產權證上所登記的房屋使用性質,應當作為確定房屋性質的依據;

(2)房屋性質發生變更的,房屋所有人應當向房管局申請變更登記;

(3)規劃和土地管理部門確定該房屋的性質為住宅,並且實際用於居住的,應當按照住宅給予補償安置;

(4)規劃和土地管理部門確定該房屋的性質為住宅,但依法取得營業執照並用於商業經營的,應當按照住宅予以補償安置,同時根據其經營狀況、經營年限以及納稅等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

住宅用途的門面房,補償要合法!

補償如何計算?

國務院辦公廳在2003年發布的《關於認真做好房屋拆遷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規定,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結合經營年限以及納稅情況等因素綜合考慮,給予適當拆遷補償。

經營性用房拆遷,補償金額會比一般普通住宅要高;

拆遷補償如何計算?

1、補償費用包括:房屋補償、土地使用權補償、地面附著物補償及其它因拆遷發生不能搬離或損壞設備的補償等;

2、停產停業損失,實際情況而定;

3、搬遷運輸費、機器設備調試費、員工補償費等;

4、政策性拆遷獎勵,具體按照政策執行。

相關法律問題

1、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2、補償方式分為兩種,一種是貨幣補償,另一種是產權置換;

3、貨幣補償具體數額要根據被拆遷房屋所在區域、未來規劃用途、房屋本身面積等各種因素進行評估;

4、產權置換,要根據《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5、拆遷安置房應符合正常標準房屋進行安置重建;

6、房屋具有租賃關係的,拆遷方與房屋租賃人不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但承租人要與租賃人簽署租房合同內的補償;

7、產權不明確的,拆遷方也應提出合理的補償安置方案並報送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實施拆遷,並對其進行公證和證據保全;

8、拆遷設有抵押權的房屋,依照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執行。

史律師提醒

在門面房拆遷中,被拆遷人除了對自己房屋的初步評估外還要在過程中收集相關證據,以免在日後維權中因證據問題耽擱時間。有拿不準的問題,一定及時諮詢專業征地拆遷律師獲得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