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穿馬路、闖紅燈
過馬路玩手機、翻越隔離護欄
······
行人違反交通規則
帶來的危險和悲劇屢見不鮮
但還是有人心存僥倖
結果悲劇了....
近日
在華堅北路科匯技術學校路段
一行人翻越護欄橫穿道路被撞
案情回顧
近日晚9時許,黃某翻越護欄橫穿道路時,與由鍾某駕駛的號牌為贛州臨時YL*28的電動車發生碰撞,事故導致電動車駕駛人鍾某牙齒脫落、身體局部受傷,車輛受損,行人黃某身體局部受傷。
(電動車與行人發生碰撞)
後經調解:由行人黃某負責賠償電動車駕駛人鍾某醫療費、電動車維修費共計4500元,行人黃某自行承擔其醫療費用。
翻越交通隔離護欄不僅是交通違法行為
而且還存在交通安全隱患,有時甚至威脅生命安全
這個「方便」圖不得!
一、危害自身
交通護欄、綠化隔離帶等交通安全隔離設施是為實現人車分道、車車分道而設置的物理設施。當行人跨越隔離設施過街時,在隔離的車道內會與機動車出現衝突而發生事故,釀成悲劇。
二、危害社會
在機動車正常行駛時,因為行人翻越護欄,會造成駕駛人緊急剎車導致車輛碰撞、刮擦事故發生,製造交通混亂、擁堵。
法 律 鏈 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六十三條規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晚妹溫馨提示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切勿貪圖一時方便引發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