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一行人翻越護欄過馬路被撞受傷,交警這樣判……

2019-11-18     在那櫻花季節

橫穿馬路、闖紅燈

過馬路玩手機、翻越隔離護欄

······

行人違反交通規則

帶來的危險和悲劇屢見不鮮

但還是有人心存僥倖

結果悲劇了....

近日

在華堅北路科匯技術學校路段

一行人翻越護欄橫穿道路被撞

案情回顧

近日晚9時許,黃某翻越護欄橫穿道路時,與由鍾某駕駛的號牌為贛州臨時YL*28的電動車發生碰撞,事故導致電動車駕駛人鍾某牙齒脫落、身體局部受傷,車輛受損,行人黃某身體局部受傷。

贛州一行人翻越護欄過馬路被撞受傷,交警這樣判……

(電動車與行人發生碰撞)

後經調解:由行人黃某負責賠償電動車駕駛人鍾某醫療費、電動車維修費共計4500元,行人黃某自行承擔其醫療費用。

翻越交通隔離護欄不僅是交通違法行為

而且還存在交通安全隱患,有時甚至威脅生命安全

這個「方便」圖不得!

一、危害自身

交通護欄、綠化隔離帶等交通安全隔離設施是為實現人車分道、車車分道而設置的物理設施。當行人跨越隔離設施過街時,在隔離的車道內會與機動車出現衝突而發生事故,釀成悲劇。

二、危害社會

在機動車正常行駛時,因為行人翻越護欄,會造成駕駛人緊急剎車導致車輛碰撞、刮擦事故發生,製造交通混亂、擁堵。

法 律 鏈 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六十三條規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晚妹溫馨提示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切勿貪圖一時方便引發交通事故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ZMrtf24BMH2_cNUgM0l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