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縣新城小學2019年一年級新生招生公告

2019-08-05     惟亦若矣

太湖縣新城小學2019年一年級新生招生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太湖縣招生委員會《太湖縣 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太招委【2019】11 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招生工作方案。



學區內常居人口和縣外流入人口隨遷子女中年滿 6周歲的適齡兒童(2013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兒童);在學位有餘的情況下,招收縣內經商、務工人員子女中年滿 6 周歲的適齡兒童(2013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

經商類人員、進城務工人員的子女將根據學位情況,按營業執照和勞務合同註冊時間的先後情況招收,額滿即止。(在市場監管部門註冊的營業執照或在人社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取得時間須有半年以上,即 2019 年 2 月 28 日之前取得證件並在有效期內)

二、學區範圍

西、北邊接臨三小、二小學區,向南至學仕路,向東至海會路段及觀音村(不含燈茗小學服務區)。

三、招生規模

計劃招 15 個班,學校將根據登記情況及兩校區場地實際,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兩校區招生範圍及招生規模。

三、招生程序

1.線下預審

我校線下預審時間為8月7-9日。學區內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戶籍、居住、就業等證件材料原件及複印件,於 8 月7-9 日根據學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分批到我校老校區進行預審、登記。(詳見附件1)

2.材料複審

8月10日學校對預審的材料進行再次審核,發現所提供的兒童年齡、入學情況、監護人房產、營業執照、勞務合同等材料存在虛假的,堅決退回,不予錄取。

3.學校錄取

8月11日-13日,學校公布錄取結果,並公示三天。公示期內,如有舉報登記材料作假的,一經查實,堅決退回。

4.網上登記

家長於8月14日-16日登錄安徽省中小學入學登記服務系統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新生家長填報網上信息,要以現場預審信息為準,真實填報並按要求上傳材料。如若信息不真實,將直接影響學生註冊學籍。學校同步開展網上校驗信息並審核通過。

5.入學通知

對於已經登記的兒童,經過審核,凡是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學校於8月20日前在校園內公布招生名單,發放入學通知,請家長密切關注。已經登記,但不符合我校招生條件的,學校於8月20日前電話通知家長。

五、工作紀律

1.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行為,認真把好材料審核關,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堅決杜絕招生工作中違規違紀行為。

2.做好招生政策宣傳工作,爭取家長對招生政策的理解和支持,齊心協力,確保學校招生工作規範有序、順利完成。

太湖縣新城小學

2019年8月


附件1

太湖縣新城小學2019年秋季招生線下預審日程安排

一、登記預審地點:新城小學老校區

二、登記預審時間:8月7——9日

三、登記預審具體安排:

時間:8月7日

(一)預審對象:1.我校學區範圍內縣內戶口,有房產的(含祖居戶、自住房、公租房、拆遷安置房等)適齡兒童。2. 縣外戶口、持有我校學區範圍內的房產證或居住證的適齡兒童。

(二)窗口設置:所有預審對象分窗口排隊登記預審。

窗口一:戶口及房產(已辦好房產證)都在我校學區的足齡兒童,即有城區戶口和房產證的。

提供材料:戶口本、房產證原件、複印件

窗口二:戶口在鄉鎮,但有房在我校學區的適齡兒童,即有縣內鄉鎮戶口、城區房產的。

提供材料:戶口本、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

窗口三:有房產但證件未辦好,或房產證抵押貸款在我校學區的適齡兒童,即縣內鄉鎮戶口,城區房產證未辦好或抵押貸款的。

提供材料:戶口本、備案購房合同、全額付款發票、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房屋抵押貸款證明、一個月以上用水及用電發票等原件、複印件

窗口四:

1.有我校學區範圍內的城區戶口(非農或居委會戶口),暫無自有產權房的適齡兒童。

提供材料:戶口本、單位出具的工作住房等證明材料、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無房產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2.縣內戶口,但父母無住房而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城區房產證的適齡兒童。

提供材料:戶口本、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其父母在城無自有產權房證明、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的在我校學區範圍的房產證及親屬關係佐證材料等原件和複印件

3.新城小學學區範圍內的祖居戶(含原觀音村屬我校新校區學區內)的適齡兒童。

提供材料:戶口本、村或居委會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4.縣外戶口,持有我校學區範圍內的房產證或居住證的適齡兒童。

提供材料:戶口本、居住證或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

5.戶口在鄉鎮,屬拆遷安置戶,或居住公租房、廉租房的在我校學區的適齡兒童。

提供材料:戶口本、拆遷安置戶出具的拆遷協議、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其父母居住公租房、廉租房的須出具公租房、廉租房租賃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時間:8月8日上午

預審對象:縣內戶口,在我校學區範圍內的經商、進城務工人員的適齡子女。

提供材料:戶口本、在市場監管部門註冊的營業執照或在人社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其父母在城無自有產權房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及複印件等。

說明:進城務工、經商類人員的適齡兒童將根據學位情況,按勞務合同和營業執照註冊的時間先後情況招收,(在人社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或在市場監管部門註冊的營業執照取得時間須有半年以上,即 2019 年 2 月 28 日之前,有效期內)額滿即止。

時間:8月9日

核實確認登記材料,錄入資料。

說明:

如有任何一項材料造假,一經查出即取消登記及入學資格;如有錯過我校登記、報到時間影響兒童入學的,一切責任由監護人承擔。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YRIjYmwBUcHTFCnfZfY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