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日前推出《武漢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和《武漢存量房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即日起開始實施。新細則放寬了第二套住房的貸款限制條件,延長了二手房貸款最長時限。
新細則在第二套住房的認定上,刪除了原有的「首套房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這項條件。這意味著,繳存職工符合武漢公積金貸款條件,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房屋被認定為二套房的,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積超過144平方米,仍可申請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同時,新貸款細則將原規定的「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為20年」,變更成「存量房最長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項新規定實施後,二手房購買者申請的公積金貸款期限可比細則調整前延長10年,可減輕家庭還款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