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這筆錢可以領了!附各地發放標準

2020-06-02   汕尾手機台

原標題:6月,這筆錢可以領了!附各地發放標準

近日,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於做好2020年夏季防暑降溫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20年夏季防暑降溫有關工作,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通知要求,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天25元,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不知不覺,時間已經進入6月,不少地區迎來夏季高溫期,進入6月,部分省份高溫津貼將開始發放。今年的高溫津貼,你領到了嗎?

1

部分省份高溫津貼開始發放

入夏以來,全國不少地區的氣溫不斷攀升,為勞動者、特別是室外勞動者帶來不小挑戰。進入6月,部分省份高溫津貼將開始發放。

根據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從高溫津貼發放時間來看,各地也因氣候條件差異有所區別,不少省份都以6月作為高溫津貼開始發放的時間節點。這其中就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西、山東、廣東、廣西、湖北等。

2

各地發放標準不同

有地方連發7個月

據中新經緯客戶端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28省份公布了高溫津貼標準。這28個省份中,高溫津貼分為按月、按天和按小時發放三類。從發放時長來看,在明確規定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的省份中,多數省份是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間。其中海南省的發放時間最長,為4月1日-10月31日,時間跨度長達7個月。

從發放金額來看,按月計算,上海、江蘇、浙江、江西這4省份的津貼最高。上海、江蘇兩省份高溫津貼標準均為300元/月,浙江和江西則有「室外」「室內」之分。浙江現行的高溫津貼標準為室外作業人員300元/月,室內作業人員200元/月;江西則規定,從事室外高溫作業的勞動者高溫津貼不低於300元/月,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不低於200元/月。

3

高溫津貼不能這樣發!

高溫津貼作為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並不是可發可不發的「福利」。發放綠豆湯、西瓜等防暑降溫食品或相關藥品來代替高溫津貼的做法,其性質也是變相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屬於欠薪的違法行為。

不少省份相關規定中明確提出,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綠豆湯等解暑飲料不能沖抵高溫津貼。

此外,防暑降溫費也不能與高溫津貼混為一談。

高溫津貼,是指用人單位對職工在高溫環境下作業的特殊勞動補償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屬於工資薪金的組成部分。該向符合條件的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卻拒不支付的企業,違法!

防暑降溫費,則是指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薪金、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費用之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屬於職工福利。防暑降溫費是否支付以及支付的標準均由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中規定或約定。

高溫天氣單位是否要發防暑降溫費?各地政策不同。

在《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明確向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作為用人單位的義務後,一些省份取消了之前的防暑降溫費,取而代之的是高溫津貼。

然而也有一些地方明確規定,高溫天氣除發放高溫津貼外,也需發放防暑降溫費。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