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由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被告人馮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且系在突發傳染病疫情防控期間實施詐騙,依法從重處罰。遂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馮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二萬元,同時追繳被告人違法所得發還被害人,並沒收被告人相關犯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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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餘杭公安)
自疫情爆發以來,平日裡幾毛錢一個的口罩頓時變成了稀缺資源,有人通過倒賣口罩賺取中間差價,甚至非法行騙牟利,受到了法律的嚴厲制裁。
2月8日晚,家住廣東的柯先生在通過朋友介紹在網上購買口罩,通過微信支付了3萬元後對方卻以各種理由不發貨,直到最後聯繫不上,他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2月13日上午,柯先生報警求助。當天14時許,餘杭警方接到廣東省陽江市江城區公安分局的協查信息,犯罪嫌疑人可能藏身在杭州餘杭。餘杭警方迅速行動,僅僅三個小時後,刑偵良渚中隊、五常派出所民警在五常街道某小區內抓獲犯罪嫌疑人馮某。
經審查,馮某(男,37歲,陝西西安人)對自己虛構有口罩售賣進行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馮某是該小區物業的一名保安,來餘杭工作了兩個月。疫情來襲,馮某看到同事在賣口罩賺外快,他也想賺點錢,可是他沒有進貨渠道,問了同事,同事也沒有告訴他。
但眼紅的馮某,起了貪念,從網上下載了口罩的圖片,發朋友圈聲稱「專業口罩生產商,30一盒……」
馮某的一名網友小榮(化名)看到了,正好小榮的朋友柯先生急需口罩,小榮便將馮某的微信給了柯先生。加上好友後,柯先生表示自己需要2萬隻口罩,而馮某表示,手中正好還有37000隻口罩,口罩每隻1.5元,但目前訂貨量很大,如果柯先生要的話要先付錢下單,晚了就沒了。
急需口罩的柯先生並沒有多想,直接在微信上分兩筆轉帳了三萬元人民幣。可之後的幾天,馮某便以訂單太多沒時間發貨等等理由搪塞柯先生,最後電話也打不通了。柯先生報警後,犯罪嫌疑人馮某很快被餘杭警方抓獲,3萬元違法所得被依法扣押。
案件辦理
案件發生後,餘杭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時間派員提前介入,了解具體案情和取證情況。在受理移送審查起訴後,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師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馮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網際網路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於被告人馮某自偵查階段起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自願認罪認罰等事實,依法對被告人馮某提出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2萬元的量刑建議。
餘杭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的事實和量刑建議均被法院採納,餘杭區人民法院依法當庭作出判決。
來源 餘杭檢察 餘杭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