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議會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委員會發言人周六說,伊朗核協議的歐洲各方未能採取切實措施履行協議下的承諾,即確保伊朗的經濟利益。
海珊·納卡維·侯賽尼在接受塔斯尼姆通訊社採訪時說:「採取措施減少核協議義務的目的是改變另一方的行為,而採取這些措施的原因是抗議另一方未能履行其義務。這對另一方沒有任何影響,因為它沒有履行任何承諾。」
周三,法國外交部長勒德里安警告說,由於伊朗不遵守核協議規定的義務,重新制定對伊朗制裁的機制可能會啟動。
11月早些時候,第四階段削減核協議義務得到執行,其中一部分是伊朗開始在福特燃料濃縮廠進行鈾濃縮。
今年5月,在美國單方面退出核協議一年後,德黑蘭宣布,除非其他簽署國幫助確保伊朗的利益,否則將每60天逐步放棄其《核武器條約》義務。
2018年5月,美國退出了伊朗、中國、法國、德國、俄羅斯、英國、美國和歐盟於2015年簽署的核協議。此後,美國一直在對這個中東國家實施制裁,目的是使其石油出口在其他限制措施中降至零。
核協議規定,如果一方認為另一方不履行其義務,可以啟動特別爭端解決機制。如果無法在該機制框架內達成一致,該文件規定各方有權停止履行自己的義務,並有可能恢復對伊朗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