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鑼鼓與絲弦中,程硯秋心靈深處始終想作一個歸客,超然於世。
程硯秋(1904—1958),男,滿族,籍北京,京劇旦行演員。
在我家,父親(章伯鈞)是梅(蘭芳)黨,母親(李健生)是程(硯秋)黨。母親喜歡程派,還源於她和羅惇融(大名士,號癭公,廣東順德人,康有為弟子)之子羅宗震的深厚友誼。上個世紀20年代,母親在北京師大女附中讀高中的時候,就常去羅家玩,聽羅宗震講革命道理。
聽著,聽著,政治覺悟迅速提高,決定離校出走,跟著羅大哥投奔北伐革命軍。在出走之前,羅大哥偷出家裡一些古董、古籍和手抄劇本,把它們統統塞進一個皮箱,放在母親的宿舍里。
母親吃驚地問:「你拿這些東西幹什麼?」
羅大哥說:「到了山窮水盡的時候,賣了就能換成錢,派上用場。」
後來,身為中共黨員的羅宗震在上海被捕,關押在龍華監獄。未婚妻不敢前去探望,母親正在北京大學醫學院讀書,知道了這個情況,悲憤不已。揣著兩張熱烘烘的大餅,就登上京滬火車。
到了監獄,人家不讓進。母親一直等到天黑,把餅藏得好好的,自己卻餓得要死。終於感動了看門人,容許「兄妹」一見。當羅宗震看見我的母親的時候,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再後來,羅大哥為了政治信仰,獻出年輕的生命。母親非常懷念他,也更加喜歡被羅癭公一手栽培提攜的程硯秋。
因家境貧寒,六歲的程硯秋經人介紹,投入榮蝶仙(京劇男旦,專工花旦、刀馬旦)門下學藝。從前學戲和學徒差不多,先與師父立下字據,言明幾年期滿,學藝期間的食宿問題,以及滿師後給老師義演若干年作為報酬條件等等。
程硯秋所立字據是以八年為期。八年期間由榮家供給食宿,但演戲的收入歸老師收取。滿師後還須繼續效力二年,即在兩年之內,全部戲份(即京劇戲班中付與演員等人工資的一種形式)收入都要孝敬老師。
他的母親像送病人上醫院動手術那樣簽了「關書」,送他去榮家的那天,且一路叮嚀:「說話要謹慎,不要占人家的便宜,尤其是錢財上。」
這句話,程硯秋說:「我一生都牢牢地記著。」
程硯秋學戲很苦!邊學邊唱邊挨打,榮家所有的生活瑣事也都要做,當聽差使喚,無異於童僕。榮蝶仙脾氣又壞,稍有不歡即舉鞭就打,常常無端拿他出氣。程硯秋每天要劈柴生火,洗衣做飯,學戲的時間很少,有時整天也不說戲。
那時榮蝶仙穿的是布襪,清晨起來,程硯秋要把襪子捧到他的面前。因為自己的手不幹凈,沾著煤渣或灰土,冬天還有凍裂的血痕,不敢直接用手遞襪子,就在手掌上放一塊白布,把襪子擱在白布上,再捧給榮蝶仙。就這樣,也難免挨打。
在程硯秋出師以前,師父終於把他的腿打傷,留下很大的血疙瘩。成名後的程硯秋赴歐洲考察戲劇時,經一位德國醫生的手術才把兩腿治好——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學藝的八年,是我童年時代最慘痛的一頁。」故程硯秋很早立志發誓,將來有了孩子決不讓他們學藝唱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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