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寧警事】惡意沖闖公安檢查站,男子被行拘十日!

2019-09-01     平安永寧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新中國)成立70周年,為切實保障好中阿博覽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大慶期間轄區社會治安環境平穩有序,永寧縣公安局黃羊灘派出所積極行動,近日迅速查處一起沖闖公安檢查站案件,持續維護轄區治安穩定。


8月27日18時,黃羊灘派出所接到縣局指揮中心指令:銀巴高速公路公安檢查站有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強行沖闖卡口,被攔截後駕駛員棄車逃離,請支援查處。

接到報警後,黃羊灘派出所民警迅速趕赴現場,經了解得知,有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在經過銀巴路公安檢查站時拒絕配合民警開展安全檢查,並強行闖過卡口駛離檢查站,在被民警攔截後駕駛員棄車逃離。車主楊某鋒自稱其將車輛交予僱傭的司機駕駛,因為司機逃逸,已無法與其取得聯繫。了解完情況後,黃羊灘派出所民警開展相關調查工作。同時,傳喚車主楊某鋒到派出所協助調查。

經調查,民警確定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闖卡口棄車逃離的駕駛員,系車主楊某鋒之子楊某龍,今年21歲,是閩寧鎮某村居民。8月27日,因為其駕駛證照不符,害怕被公安查處,便強行沖闖卡口,想逃避處罰,沒想到卻造成了更加嚴重的違法後果。8月29日楊某龍被傳喚至黃羊灘派出所接受調查,因其沖闖警戒帶、警戒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楊某龍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此案中楊某龍的行為構成兩種違法行為,其一是駕駛證照不符,其二是強行沖闖警界區(公安檢查站)。治安拘留十日是對其沖闖警戒區違法行為的處罰,隨後,交警部門將對楊某龍駕駛證照不符的違法行為另外再進行處罰。

警方提醒

依法檢查是法律賦予公安機關的重要職責,請大家在通過公安檢查站的時候,積極配合公安民警的檢查;對拒不配合檢查以及強行沖卡逃避檢查的駕駛人,公安機關將會依法嚴肅處理。

知識連結

車輛證照不符指的的是車主所駕車輛級別與自己的駕照級別不符,在交通安全法中屬於無證駕駛。若車輛證照不符,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車主進行以下處罰:

1、罰款200到2000不等;

2、個人扣除12分;

3、對車主進行15天以下的拘留教育;

4、如果車主駕證在實習階段,則駕證作廢;

5、如果車主的駕證是b級以上,則要在科目一考試以後30天內辦理降級手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WBcQ7GwBJleJMoPM1Hn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