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因感情糾紛殘忍殺害2人 被執行死刑

2019-08-09     大武漢新媒體

因感情糾紛故意殺害他人,致兩名老人死亡。今日,州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對罪犯卓尚金以注射方式執行死刑。

2011年10月,罪犯卓尚金與文某分未辦理結婚登記即舉辦婚禮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後生育一子一女。2016年1月,文某分與卓尚金產生矛盾離家出走,在與潘某軍相識後又未辦理結婚登記即舉辦婚禮並共同生活。2017年5月11日10時許,卓尚金來到潘某軍家中,與文某分因撫養孩子問題發生爭執,潘某軍及其家人亦參與其中,卓尚金見狀離開,並產生教訓文某分、潘某軍之念。當日19時許,卓尚金駕駛摩托車再次來到潘某軍家中,在潘某軍家二樓客廳與潘某軍父親潘某明(被害人,歿年62歲)發生爭執、扭打。卓尚金將潘某明按倒在地,持空啤酒瓶砸打潘某明頭部,用透明膠帶封堵潘某明嘴巴。潘某軍母親楊某英(被害人,歿年59歲)見狀呼救,卓尚金遂踢打楊某英胸腹部,並從客廳拿取玻璃煙灰缸砸打楊某英頭部。之後,卓尚金持殺蟲劑罐、木柴多次擊打潘某明、楊某英頭部,並從廚房拿取菜刀對二人頭部進行砍擊,致潘某明、楊某英嚴重顱腦損傷死亡。

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卓尚金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卓尚金因感情糾紛,對文某分、潘某軍心生不滿,於夜晚潛入潘某軍家中殺害潘某軍父母,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宣判後,卓尚金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經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核,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准卓尚金死刑,並下達執行死刑命令。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VEx3dGwBvvf6VcSZL4x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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