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辦法》於2019年12月1日開始施行,新法規的施行相比以往有哪些變化?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 進一步明確大型活動範圍
根據我市活動舉辦實際,增加「交流會、美食節、撞鐘祈福」活動分類。同時,考慮到社會公共安全,將「群眾自發聚集的迎新春、覲香祈福等傳統民俗活動和規模性商場促銷等活動」納入公共安全管理視線。
二 進一步確立活動管理導向
「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
堅持承辦者負責、政府監管的原則
堅持社會化、市場化、專業化運作
」
三 進一步細化各方安全職責
大型活動承辦者
1.明確了提前組織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職責。
2.明確了提供封閉場地、控制人員的護欄、圍擋等安全設施職責。
3.增加了對為大型活動提供食品的單位進行資質審查職責。
大型活動場所管理者
1.明確了提供場所人員核定容量、供電系統等涉及場所使用安全以及場所平面圖等基礎數據資料的職責。
2.增加了保障活動場所監控設備相關要求的職責。
3.明確了配備專業工作人員,保證重點部位安全和重要設施正常運轉的職責。
4.明確了室外群眾自發聚集的迎新春、覲香祈福等大型活動場所管理者的安全職責。
大型活動安全工作人員
明確了大型活動安全工作人員在大型活動安保工作中應當履行的安全職責。
大型活動參與者
進一步明確了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禁限帶物品。
公安機關
建立大型活動不良安全信息記錄製度。
其他有關部門
明確了教育、民宗、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文廣旅遊、衛生健康、應急、市場監管、體育、信訪等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
四 進一步優化安全許可程序
承辦者可在江蘇政務服務網在線申請安全許可,實施見一次面審批。
對申請材料中「大型活動安全工作方案」等材料進一步細化、明確。
五 進一步強化現場安全監管
01 對在體育場館、公共廣場等場所舉辦大型演出活動,需要臨時擺放座席的,明確場地搭建相關標準。
02 對室內、外舉辦展覽、展銷、招聘會等活動,明確展台、展位及通道等臨時設施設置標準。
03 對舉辦大型活動配備安全工作人員的人數明確最低限度標準。
04 增加在大型活動現場使用民用無人機的相關要求。
來源:平安無錫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UzXcxm4BMH2_cNUgApC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