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發布通告:所有從國外來汕人員必須報備

2020-03-18   濠江發布

為有效防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國外輸入,切實保障廣大市民和國外入境來汕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昨日(3月17日)下午,汕頭市公安局通過「平安汕頭」官方微博發布《關於防範應對新冠肺炎國外疫情輸入的通告》。

通告具體內容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間,所有從國外來汕人員(包括在我省口岸入境和省外口岸轉道進入我市)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在到達汕頭市4小時內主動將本人基本情況、出境國家、入境時間、乘坐何種交通工具、健康狀況等信息向所在鎮(街道)、社區或單位報備。入境人員親屬或接待單位應在其入境前,提前向所在鎮(街道)、社區或轄區派出所報備。無固定住所的,要主動向轄區派出所報備。

二、各類用工企業、賓館等單位以及房屋出租人獲知國外來汕人員的,應立即向所在鎮(街道)、社區報備或向轄區派出所報告。

三、對國外來汕人員故意隱瞞不報、不按規定落實防疫措施,各類用工企業、接待單位和留宿場所不及時報告,導致疫情傳播或造成不良後果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疫情防控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請廣大人民群眾撥打110積極提供相關線索。


來源:汕頭+、平安汕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