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洞察 丨作者 / 劉潤 整理 / 蕉皮
這是劉潤公眾號的第640篇原創文章
這兩天在央視看到一則新聞:
「截至目前,警方共立案偵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29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88人,繳獲公民個人信息4.68億多條,涉案金額9400多萬元。」
震驚之餘,脊背發涼。
我們有太多公司,不知道數據使用規範,不清楚數據使用邊界,不懂得保護用戶隱私。
有些公司甚至因為販賣用戶隱私發了財。但有些人卻因為丟掉用戶隱私喪了命。
失去了隱私,我們在網際網路的虛擬世界裡,就是在危險的裸泳。
— 1 —
除了被打擊的這幾家「科技公司」之外,最近還有一件事,引起軒然大波。
上市公司「51信用卡」,被警方突擊清查辦公地點。
警方通報:杭州警方對51信用卡委託外包催收公司涉嫌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開展調查。
51信用卡委託外包催收公司冒充國家機關、採取恐嚇、滋擾等手段進行「暴力催收」,讓人恐懼。
警方重拳出擊,偵辦案件。
但在「暴力催收」的背後,就意味著泄露用戶的信息。否則沒有用戶信息,被委託的公司如何進行催收?
根據網上傳言,51信用卡還被某銀行的技術監控發現,沒有經過銀行和用戶的同意,就使用爬蟲程序對銀行用戶的數據進行抓取。
這就是在用戶沒有授權的情況下「違法」甚至「犯罪」抓取用戶信息,然後進行營銷。
如果這是真的,這家公司就是隨意爬取數據,泄露用戶信息,讓用戶處於被電話騷擾甚至是暴力催收的風險中。
怎麼辦?
看到這則新聞,我倒吸一口涼氣。
— 2 —
在51信用卡被警方突擊清查之後,沒過多久,我又在網上看見:
李小璐和PGone的視頻被瘋傳。
可能,很多人在這個平常的一天裡,會把這個視頻當作一次「吃瓜」,調侃幾句明星的「娛樂新聞」,一掃而過。
但在看到這個視頻後,我真的感受到一絲恐懼,脊背發涼。
因為據說視頻是去年在抖音拍的,視頻保存在草稿箱裡,沒有上傳。
沒有上傳的視頻,是怎樣外傳,然後又被瘋傳的呢?
後來有人留言,說視頻是抖音員工進入帳戶從後台直接下載下來的。
(圖片來自網絡)
抖音官方回應,傳言不實。
我想我願意相信抖音。我希望這不是真的。這當然不要是真的。
否則公司可以隨意進入用戶帳號,直接下載用戶的隱私內容,這太可怕了。
思細恐極。
— 3 —
看完這幾則事件,我也想起自己的一次經歷。
2013年,我出國旅行。下飛機後,我打開谷歌地圖查找我要住的酒店。
酒店我查到了。但同時,啪的一聲出現一個彈窗。彈窗顯示:今天12日。下午3點以後可以入住。住3晚。15日離店。
我很震驚:谷歌怎麼知道的?
我只是想查酒店的地址,你怎麼知道我住這個酒店?怎麼知道我今天入住?怎麼知道我何時退房?
我又是倒吸一口涼氣。
它也很誠實地告訴我:
我們掃描並分析了你所有郵件,看到一封酒店確認函。所以知道你住哪裡、住多久。希望能恰如其分地提醒你,對你提供幫助。
谷歌可能覺得這是便利,但我覺得這是隱私。
谷歌「拆過」並且「看過」我的所有郵件,這也意味著,它知道我的銀行帳單、航班信息、酒店信息等等所有隱私數據。
我信任谷歌。
但是,難免心生恐懼。
因為在網際網路世界,我們如此透明,被別有用心之人發現,幾乎無處躲藏。
怎麼辦?
萬一呢?
— 4 —
在生活中,我們可能不得不提供一些數據。而保護用戶隱私,是企業最基本該做的事。我想,企業至少可以做三件事,來保護用戶的數據。
至少,提高保護的機率吧。
這三件事,也許都不難。很多公司只是不了解,或者沒意識到。希望這三個基本做法和原則,能幫助一些公司,也幫助你更好地保護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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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定要獲得用戶授權許可。
企業要有清晰的認知:數據的所有權,是用戶的。
用戶的頭像、暱稱、身高體重、住在哪個酒店、坐過哪趟航班……所有數據,都是用戶自己的。
既然數據是用戶的,那麼想為用戶提供服務,獲得用戶數據,就要申請授權。
不能「誘導」,更不能「綁架」。
我記得自己曾經打開一個網站,它希望我授權收集數據。
我點擊「不同意」。
然後網站彈出來一個對話框:我們會好好保護你的數據的。你放心,你重選。
這個網站給了用戶一個沒有的選擇。這不是選擇,這是強行告知。
如果堅持保護自己的隱私,我唯一的選擇,就是選擇不用。
— 5 —
第二,要注意二次使用(Secondary usage)的規範性。
什麼意思?
用戶對數據的授權不是無限的,一旦超出當時獲得數據的使用目的和範圍,簡單來說就屬於「二次使用」。
比如我們去醫院用電子挂號系統,醫院就收集了我們的數據。
但是之後我們往往會接到推銷電話,問你要不要買奶粉、買尿片、買兒童教育課程。
這可能就是醫院把數據泄露給別人來用。也許醫院覺得這些產品和服務對用戶有價值(當然更多是明知故犯),但是,用戶沒有授權。
用戶只授權在挂號就診服務時收集使用數據,沒有允許醫院對自己的數據進行「二次使用」。
所以二次使用,同樣需要明確告知用戶,徵詢同意。
即使同意,用戶在任何時候,也有取消授權數據二次使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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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ZAO APP,就因為用戶的隱私協議遭到口誅筆伐。
除了把協議條款隱藏得很深,沒有醒目標註之外,協議內容也引起巨大爭議。
(圖片來自網絡)
在原來的用戶協議中,出現一系列「全球範圍」、「完全免費」、「不可撤銷」、「永久」等字眼。
這是把用戶的安全和隱私,置於巨大風險中。
如果ZAO「信息泄露」,會被壞人拿去犯罪;如果ZAO「圖謀不軌」,用你的個人信息和肖像權從事黑產,後果同樣不堪設想。
這太離譜了。
後來ZAO道歉並修改了用戶協議,但這依然給所有企業和用戶提了個醒:
數據除了當時授權許可的用途之外,不能「二次使用」。
隱私數據,永遠都是用戶的。誰來用,用在哪,什麼時候用,永遠都是用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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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保護用戶的個人識別信息(PII——Personal Identification Information)。
什麼是個人識別信息?
就是通過這些數據,可以直接或者間接識別你是誰。比如姓名、地理位置、社會身份的相關信息等等。
為什麼說「個人識別信息」是絕對的隱私?
我在《5分鐘商學院·實戰篇》中舉過一個例子:
一個人向某家機構借了一筆錢,他偽造了家庭住址等各種信息,只留下真實的手機號碼。拿到錢後,註銷了手機號,消失了。
他以為自己萬無一失。可突然有一天,他還是接到催債電話。他很驚訝,你是怎麼找到我的?
機構說,我們與某家移動數據公司「合作」,查到你註銷的手機號碼,在過去使用的兩年間每天登陸了哪些基站,所以基本能分析你的生活規律。
你白天去辦公室。下午去接孩子放學。周末會去家附近的超市等等。
有了這些數據,我們就匹配到跟你生活規律類似的號碼,也就是你現在的手機號。
請你還錢。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問題是這家移動數據公司,怎麼能同意通過出賣「個人識別信息」的方式和機構「合作」來幫助追債呢?
這是違法,甚至犯罪。
如果這個例子,變成壞人拿到這些信息呢?
如果這個例子,不是「請你還錢」,而是「請交贖金」呢?
所以,失去了隱私,我們在網際網路的虛擬世界裡,就是在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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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有一些數據,我在工作中必須用到,怎麼辦?
我還在微軟的時候,曾經要辦一次大規模的活動,想給一些可能感興趣用戶發郵件,邀請他們參加。
我去找市場部門協助,他們讓我把郵件內容寫好,告訴他們目標用戶是誰,就可以了。
我很詫異,難道不用把符合條件的用戶的郵件地址給我嗎?
對不起,不能。
市場部門的同事會選擇已經授權並允許數據二次使用的目標用戶,用專門的工具發送。
如果告訴你郵件地址,你就掌握了用戶的隱私數據。萬一你去騷擾他們怎麼辦?不可以。
郵件地址,你可用,但不可見。你永遠都看不到這些隱私。
可用,但不可見,是保護用戶「個人識別信息」的重要邏輯。
這也是很多公司管理上的巨大漏洞。很多公司,只把用戶隱私數據保存在一張Excel表格里。
這些隱私數據當然就容易被拷來拷去,最後在網上被賣來賣去。
獲利的,是那些販賣數據的人;受傷的,是那些無辜的用戶。
最後的話
所以,企業保護隱私數據有三個基本的邏輯:
1.一定要獲得用戶授權許可。
2.要注意「二次使用」的規範性。
3.保護用戶的「個人識別信息」。
授權不能「誘導」,更不能「綁架」。數據誰來用,用在哪,什麼時候用,永遠都是用戶的權利。對於隱私,要謹慎,再謹慎。小心,再小心。
那我們自己呢?
作為個人,不要輕易提供數據。在必要的情況下,儘量和值得信賴的公司合作。不要為了一些小功能,在沒聽過的APP和網站上留下自己的隱私,留下被騷擾甚至被詐騙的風險。
這篇文章,是寫給每一位用戶,希望能重視對隱私數據的保護,以防被濫用。
這篇文章,更是寫給所有企業、創業者和我自己,要對數據的擁有者,永遠心懷尊重和敬畏。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