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同他人騙取國家移民資金,三門鎮白石村原黨支部書記曠中華獲刑

2019-09-20   株洲晚報融媒體

身為村幹部,卻虛列移民項目,騙取政府項目資金。近日,天元區三門鎮白石村原黨支部書記曠中華因貪污罪,被天元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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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理查明,2014年上半年,曠中華通過他人認識了時任株洲縣(現已改為淥口區)龍船鎮迎春村黨支部書記的吳某(已作不訴)。曠中華、吳某與白石村原村民委員會主任王光明(已判刑)協商一致,利用吳某在水利部門的關係,幫助白石村爭取移民項目資金,用於村上開支,並按撥付的移民項目資金的50%,支付吳某回扣。

之後,曠中華、王光明採取虛列移民項目,偽造白石村村部、村道移民項目施工合同的方式,騙取移民項目資金20萬元。2015年2月11日,曠中華、王光明在三門鎮會管中心進行村級財務報帳時,領到34萬餘元,其中內含18.5萬元(已扣除15000元質量保證金)移民項目資金。這些款項均存入了王光明的帳號中。

隨後,曠中華對移民款心生貪念,編造理由,背著村支兩委,從王光明處領走了10萬元。事後曠中華沒有按約定支付吳某回扣,將這些錢用於個人生活資金周轉。而王光明陸續也從移民項目資金中領走了4萬餘元,用於個人消費和家庭開支。

去年12月12日,天元區追逃辦在廣東省將曠中華抓獲歸案。6月18日,曠中華的家屬已代為退繳部分違法所得5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曠中華身為基層組織人員,在協助政府從事行政管理工作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騙取國家移民資金10萬元以上,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且屬情節嚴重。同時,曠中華與他人系共同故意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曠中華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組織的全部犯罪處罰。於是,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來源 | 株洲晚報

記者 | 賀天鴻

編輯 | 譚俊傑(見習)

審核 | 匡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