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語文:文言文知識導圖,基礎內容深入淺出,學起來更紮實

2019-09-19     曉語文

文章來源:語文閱刊




解答

高考文言文翻譯技巧


1

觀句式——特殊句式要留意

判斷句、被動句、倒裝句等特殊句式,是古代漢語與現代漢語在語法方面的重要區別,對特殊句式的考查往往放在翻譯中進行。

特殊句式往往都有特殊的詞語標誌,只要抓住這些標誌便可判斷出來。而無標誌的判斷句和被動句,尚需藉助語意、語境作出判斷。

特殊句式都有特殊的翻譯要求,譯時要把這些要求體現出來,如判斷句要加「是」或「不是」,被動句要加「被」或「受」,倒裝句式要回歸到現代漢語語序中。

【邊練邊悟】

1.閱讀下面的文段,翻譯文中畫線的句子,注意特殊句式的落實。

張昉,字顯卿,東平汶上人。金亡,還鄉里。嚴實行台東平,闢為掾。鄉人有執左道惑眾謀不軌者,事覺逮捕,詿誤甚眾,諸僚佐莫敢言。昉獨別白出數百人,實才之,進幕職。

(節選自《元史·張昉傳》,有刪改)

答案:有用歪門邪道蠱惑人心圖謀不軌的鄉里人,事情敗露後被捕,牽連的人很多,各位幕僚沒有人敢說話。

(采分點:「鄉人有執左道惑眾謀不軌者」定語後置,「事覺逮捕」被動句,「詿誤」,大意對)

2.閱讀下面的文段,翻譯文中畫線的句子,注意特殊句式的落實。

宗越,南陽葉人也。家貧無以市馬,常刀楯步出,單身挺戰,眾莫能當。每一捷,郡將輒賞錢五千,因此得市馬。臧質、魯爽反,越率軍據歷陽。越以步騎五百於城西十餘里拒戰,大破斬胡興、蜀等。爽平,又率所領進梁山拒質,質敗走,越戰功居多。又逼略南郡王義宣子女,坐免官系尚方。尋被宥,複本官,追論前功,封筑陽縣子,食邑四百戶。

(節選自《宋書·宗越傳》,有刪改)

註:楯:盾牌。尚方:服苦役的監所。

(1)家貧無以市馬,常刀楯步出,單身挺戰,眾莫能當。

譯文:

(2)又逼略南郡王義宣子女,坐免官系尚方。

譯文:

答案:(1)宗越家中貧窮,沒有辦法買馬,常提著刀和盾步行出陣,單獨挺身出戰,敵眾沒有人能抵擋。

(采分點:「無以」,固定結構;「市」「當」;「刀楯」,名詞用作動詞;大意對)

(2)(後來)宗越又脅迫掠奪南郡王劉義宣的子女,因此獲罪而被免官,被囚禁在監所服苦役。

(采分點:「逼」「略」「坐」;「系」,無標誌的被動句,被囚禁;大意對)

參考譯文:

宗越,南陽葉人。宗越家中貧窮,沒有辦法買馬,常提著刀和盾步行出陣,單獨挺身出戰,敵眾沒有人能抵擋。每一次取得勝利,郡中吏員就得到五千錢獎賞,宗越憑這錢才得以買馬。臧質、魯爽反叛,宗越率軍駐守歷陽。宗越率領步兵騎兵五百人在城西十餘里處迎戰,大破敵軍,斬楊胡興、劉蜀等人。魯爽叛亂平息以後,宗越又率領自己統領的部隊進軍梁山迎戰臧質,臧質敗逃,宗越的戰功居多。(後來)宗越又脅迫掠奪南郡王劉義宣的子女,因此獲罪而被免官,被囚禁在監所服苦役。不久就被寬宥,恢復原有官職,並追評以前的功勞,被封為筑陽縣子爵,食邑四百戶。

2

辨用法——重點虛詞要體現

所謂重點虛詞,是指《考試說明》所列的18個虛詞,尤其是「以」「其」「之」「為」「於」等高頻虛詞。另外指在文意中有實在意義的常見副詞及代詞等。

翻譯中,應結合它們在句中的位置判斷其用法,再把意義譯出來。

如「以」,首先要分清它在句中是作動詞、連詞還是介詞,只要是動詞、介詞,必須譯出意義,作連詞時翻譯可以虛化。

「以」作介詞時,表示工具、憑藉的「用、拿」與表提賓作用的「把」容易混淆,需要用試譯法來區分。

根據翻譯「字字落實」的原則,對那些無實在意義的虛詞刪去不譯時應當慎重。

【邊練邊悟】

3.閱讀下面的文段,翻譯文中畫線的句子,注意重點虛詞的落實。

翁姓王氏,諱與准,字公度,浙之餘姚人。翁閉門力學,盡讀先世所遺書。鄉里後進或來從學者,輒辭曰:「吾無師承,不足相授。」因去從四明趙先生學《易》。

(節選自王陽明《遁石先生傳》,有改動)

答案:鄉里的後輩有人想來跟從他學習,他總是推辭說:「我沒有得到老師的傳承,不足以教授你們。」

(采分點:「或」「輒」「相」,大意對)

4.閱讀下面的文段,翻譯文中畫線的句子,注意重點虛詞的落實。

程迥,字可久,應天府寧陵人。登隆興元年進士第,歷揚州泰興尉。縣大水,亡稻麥,郡蠲租稅至薄,迥白於府曰:「是驅民流徙耳!賦不可得,徒存欠籍。」乃悉蠲之。調信州上饒縣。歲納租數萬石,舊法加倍,又取斛面米。迥力止絕之,嘗曰:「令與吏服食者,皆此邦之民膏血也。曾不是思,而橫斂虐民,鬼神其無知乎!」州郡督索經總錢甚急,迥曰:「斯錢古之除陌之類,今其類乃三倍正賦,民何以堪?」反覆言之當路。

(節選自《宋史·程迥傳》,有刪改)

(1)是驅民流徙耳!賦不可得,徒存欠籍。

譯文:

(2)曾不是思,而橫斂虐民,鬼神其無知乎!

譯文:

答案:(1)這樣做就是逼迫人民流離失所!租稅不可能收到,空留記錄虧欠租稅的帳簿。

(采分點:「是……耳」「流徙」「徒存」「欠籍」)

(2)竟然不想著這種恩德,卻橫徵暴斂虐待百姓,天地鬼神難道真的不明察人間的事嗎!

(采分點:「曾」「思」「其」)

參考譯文:

程迥,字可久,應天府寧陵縣人。隆興元年考中進士,擔任揚州泰興縣尉。縣裡發了大水,莊稼沒有收成,郡里免除百姓的租稅極少,程迥向官府報告說:「這樣做就是逼迫人民流離失所!租稅不可能收到,空留記錄虧欠租稅的帳簿。」於是全部免除了百姓的租稅。調任信州上饒縣。上饒每年繳納租稅數萬石,過去的做法加倍徵收,官吏又巧取斛面米(量米時用手段多征的米)。程迥極力制止杜絕這種現象,曾經說:「縣令和官吏所食用的,都是這地方老百姓的膏血。竟然不想著這種恩德,卻橫徵暴斂虐待百姓,天地鬼神難道真的不明察人間的事嗎!」州郡催討經總錢(宋代的一種附加雜稅)非常急迫,程迥說:「經總錢就是古代的除陌錢(唐代的一種雜稅),現在這錢徵收的卻是主要賦稅的三倍,老百姓怎麼能夠承受得起?」反覆把這話說給執政者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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