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有關政策

2020-03-04   掌中慶陽

2020年2月20日,慶陽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慶陽市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共有24條措施。

一是強化企業復工復產保障,建立企業復工復產服務平台,受理全市中小企業復工復產等方面遇到的問題,持續開展中小企業「上雲行動」,積極推行遠程辦公。強化復工復產要素保障,各行業主管部門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復工、物資保障難題和企業項目前期、投入運營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做好運輸等保障。完善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全面落實「網上辦、不見面」。

二是落實財稅支持,充分發揮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和各類涉企專項資金的作用,積極申報爭取省級專項。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稅費,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和納稅信用修複製度。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銀行業金融機構採取多種措施幫助企業穩定貸款,做好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融資支持和積極爭取應急周轉基金使用,爭取省財政貼息。各級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充分發揮作用,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組織金融機構強化金融服務,充分發揮政府風險保證金作用,支持企業貸款儘快落地。

四是保障企業正常生產運營,實施靈活用工政策,穩定企業勞動關係,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返還失業保險費,對中小微企業新增吸納本市勞動力且穩定就業的給予獎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最大限度減少對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建立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辦理便捷通道。設立疫情防護物資收儲專項資金,實行疫情防護物資政府兜底採購收儲,增加應對公共衛生事件重要物資的政府儲備規模。鼓勵中小微企業參與市內重大項目建設,加大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帳款力度。

五是減輕企業負擔,落實好國家有關疫情期間降低企業基本電費負擔的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疫情期間,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用電、用水、用氣,實施階段性緩繳費用,緩繳期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由企業補繳應繳的各項費用,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社會保險費,減輕住房公積金繳存負擔。疫情期間,承租國有企業和國有單位寫字樓、商鋪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商戶和中小微企業,減免不少於3個月租金。省、市級創業就業孵化示範基地(園區)為入孵入駐的民營中小微企業和商戶減免房屋租金的,按相關標準給予補貼。鼓勵其他經營用房業主(房東)協商為租戶減免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