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留學申請的過程中,你是錄取委員會看中的嗎?錄取委員會通常是由學校院系裡的副教授,助理教授組成,通常低於10人,或10人左右,類似於國內的項目組。基本上每個院系都有自己的錄取委員會,委員會主要負責每年的招生錄取工作。
各個學校的錄取過程是不一樣的,但最主要的方式分為兩種:
研究生院向系裡推薦和系裡向研究生院推薦。
前者的過程是:
研究生院收到材料後先篩選一遍,淘汰多數之後,把剩下申請材料的送到系裡,這就是recommend to the department,然後再由系裡決定是否發放獎學金。這種情況下,一般至少是有admission 的。
後者的過程是:
由系裡先審材料,覺得好的就留下來;這時候,至少已經有admission了。然後,系裡把這些材料送到研究生院進行存檔,通知研究生院系裡的錄取決定,稱之為recommend to the Graduate School;有時候甚至由研究生院決定一些fellowship獎學金的人選。畢竟正式的錄取要通過研究生院的,系裡只能決定是否給你錢,然後由研究生院給你發正式通知。
兩種錄取流程的差別並不是很大,其實主要就是對於申請費和正式GRE、TOEFL成績的要求。研究生院對這個一般限制得比較嚴格,系裡就稍微松一點。即使是在由研究生院先淘汰一部分申請者的錄取流程中,系裡的決定也是起主導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