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初期的蘇州哭廟案是怎麼回事?為何讓金聖嘆丟了性命?

2021-03-26   勇哥讀史

原標題:清朝初期的蘇州哭廟案是怎麼回事?為何讓金聖嘆丟了性命?

1661年,位於江南地區的蘇州發生了震驚一時的哭廟案。

這件事的始作俑者,是一個叫任維初的官員。

任維初是山西省石樓縣人,以貢生的身份出任學諭,1660年12月1日出任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縣令。任維初是一個貪得無厭、倨傲無禮,信奉嚴刑峻法的酷吏。他到了蘇州後,積極配合朝廷催收錢糧,不惜嚴刑拷打拖欠者,將一名鄉民活活打死。不僅如此,任維初還監守自盜,盜取常平倉的糧食,換取銀錢中飽私囊。

任維初的所作所為,在蘇州地區引起了巨大的非議和不滿。當地的秀才們,籌劃了一場哭廟活動。

什麼叫哭廟呢?

這是蘇州地區流傳的一道地方習俗。蘇州經濟發達,繁榮富庶,文風鼎盛。許多秀才來自殷實富裕的家庭,在社會上的地位較高,對社會事務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如果遇到當地官府作出了不法、不義的事情,他們就要自行集合在文廟裡,用一篇《卷堂文》來向儒生的祖師爺孔子哭訴,號召更多的民眾向上級官府申告,彰顯正義,打擊不法。

在明朝時期,蘇州當地官府對秀才們的哭廟很重視,因為官員們得罪不起這些秀才背後的士紳力量。

2月4日,蘇州秀才薛爾張、丁子偉在文廟管理人員處請來鑰匙,打開了文廟,開始在孔子畫像面前哭訴。100多名讀書人聞訊而來,鳴鐘擊鼓,聲勢搞得很大。後來,又聚集了1000多人。緊接著,他們又浩浩蕩蕩地來到江蘇巡撫衙門,請見江蘇巡撫朱國治,跪進揭帖。

他們的揭帖《哭廟文》,是著名文學批評家金聖嘆所寫。金聖嘆在揭帖里將矛頭直指任維初,怒斥他「膽大包天,欺世滅祖,公然破千百年來之規矩,置聖朝仁政於不顧,潛赴常平乏,夥同部曹吳之行,鼠窩狗盜,偷賣公糧,罪行髮指,民情沸騰」,又說「讀書之人,食國家之廩氣,當以四維八德為儀範。不料竟出衣冠禽獸,如任維初之輩,生員愧色,宗師無光」。在金聖嘆的妙筆生花之下,任維初被罵得淋漓盡致、體無完膚。

江蘇巡撫朱國治聽了讀書人們的哭訴,不但沒有產生同情心理,反而震怒。任維初是他的下級,深得他的賞識和信任。蘇州秀才們痛罵任維初,難道就沒有指桑罵槐的意思?就算沒有,也犯了「打狗不看主人」的大忌。朱國治當即派兵將1000多名讀書人全部驅散,拘捕了在場5名帶頭的秀才。繼而把並沒有在場的金聖嘆列為首犯,將他與另外十餘人一起抓捕歸案。

金聖嘆之所以被牽連進來,除了寫《哭廟文》,還因為平時喜歡抨擊官府,看不起官員,在官府眼裡是一名「刺頭」。朱國治當然要利用這個機會將他一起收拾。

這就是蘇州哭廟案。

朱國治全權接管了哭廟案。他給哭廟秀才定的第一個罪名,就是「震驚先帝之靈」。這是因為,順治皇帝於1月30日病逝,哀詔在2月1日到達蘇州。朱國治在江蘇巡撫衙門設靈舉哀,痛哭三日。朱國治認為,蘇州秀才哭廟,是對順治皇帝的「大不敬」。

在古代,「大不敬」是一種極為嚴厲的重罪,名列「十惡不赦」之列,向來處罰很重。朱國治有意將哭廟案往「大不敬」罪名上靠,是起了殺戮之心。此外,朱國治還誣告哭廟秀才「抗打朝廷命官」「匿名揭帖」「聚眾倡亂」「抗納錢糧」,請求康熙皇帝「大彰乾斷,嚴加法處施行」。

朝廷派人會審後,將18名秀才以「抗糧謀反叛逆罪」罪名處斬,他們分別是倪用賓、沈琅、顧偉業、張韓、束獻琪、丁觀生、朱時若、朱章培、周江、徐玠、葉琪、薛爾張、姚剛、丁子偉、金聖嘆、王仲儒、唐堯治、馮郅。其中,金聖嘆等8人還被抄沒家產,等於是家破人亡。

朝廷批覆,哭廟案18人與另外幾樁案件的犯人一同在南京三山街行刑,共計121人。行刑時間是在7月13日未時(13時至15時)。但朱國治急不可耐,巳時(9時至中午11時)剛到,便即行刑:「俄而,炮聲一震,百二十一人皆畢命。披甲者亂馳,群官皆散。法場之上,惟血腥觸鼻,身首異處而已。」

在朱國治的包庇下,哭廟案的始作俑者任維初免議釋放,官復原職。不過,「躲過初一,躲不過十五」。第二年,朱國治因父親去世,悄悄辭官回家,被朝廷革除官職,江蘇巡撫由韓世琦繼任。韓世琦知道任維初民憤極大,找了一個藉口,將任維初斬殺於南京三山街。

任維初被斬殺那天,蘇州老百姓不顧路程遙遠,紛紛趕往圍觀,拍手稱快。

順便一說,其實朱國治也沒有好下場。1673年,朱國治在擔任雲貴總督期間,被吳三桂設計殺掉——據說他死得很慘。至於有多慘,我們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