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後院子裡挪個車沒事?想多了,福建有人這麼做,被刑拘了

2019-12-01     FM1007福建交通廣播

前天上午,在得知自己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起訴時,泉州的郭某狠狠扇了自己的嘴巴,他非常後悔,喝完酒就不應該去碰車子,哪怕只是在院子裡挪一下車。

事情,還要往前追溯到11月20號晚上9點40分左右,泉州交警支隊鯉城大隊接到報警聲稱,在鯉城區古龍路一家包裝廠內,疑似一名男子飲酒駕駛連刮5車,民警立即趕赴現場核實處理。

經民警現場勘驗調查,5輛小車均不同程度受到刮擦,當事人郭某則面色泛紅,渾身酒氣,民警立即聯繫醫護人員對其進行抽血檢測。


經詢問了解,來自南安的31歲男子郭某在繡花廠工作,當晚6點多,郭某先後與小吳等3人在廠內喝酒。直到當晚9點多,聽到工廠樓下院子裡有人不停按喇叭,郭某趕忙走出去看,原來是有一輛貨車要進廠里,被自己的轎車堵住了,於是,郭某趕忙下去移車。

連郭某自己也沒想到,車子這一挪竟給自己惹上不小的法律代價。正逢酒勁上頭時的郭某倒車時,先是刮到旁邊的紅色大眾小車,之後又在院子裡刮到另一輛黑色雪佛蘭小車。在駛出廠外,準備找停車位時,他又連續颳了另外三輛車,而這一幕也被廠里的保安親眼目睹。郭某以為沒事,便將車停好後回廠里繼續喝酒。結果,酒還沒喝完,就等來了警察。


經抽血鑑定,郭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38.66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經民警進一步系統查詢,發現郭某已不是第一次因酒駕「闖禍」!今年5月21日,郭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鯉城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緩刑2個月,同時,郭某也被交警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原來3月8日晚,他因為和朋友喝完酒酒駕被查。

目前,郭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嚴懲。

交警提醒,醉駕行駛路程長短並無本質區別,醉酒後短距離移車也屬於危險駕駛,請勿心懷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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