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29條硬核措施助力復工復產

2020-02-28   株洲發布

2月27日,市公安局發布10類29條服務舉措,助推全市企業復工復產。

在優化戶政管理方面,對復工復產企業員工急需辦理身份證、居住證、暫住登記等業務的,可由企業統一申報,屬地公安機關集中進行辦理。凡居住證和戶口遷移證件在疫情期間到期的復工復產企業員工,證件有效期自動順延,可至疫情解除後30天內前往公安機關辦理相關手續,疫情期間至補辦手續之間的居住時限連續計算。

株洲市公安局民警彙報疫情防控情況

推進「網際網路+」服務。實行「無紙化」「零接觸」服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由公安派出所提供上門辦理服務。對復工復產企業提出的易制毒化學品購銷運輸申請,依託網上行政審批系統,實行網上受理、網上審批、特事特辦;對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用於生產防疫用品的企業審批申請,按照「從快、依法」原則和「即申即審」要求,實行線上快審、快批。

全力維護治安秩序,對復工復產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公安機關加強定點巡邏防範,及時處置企業報警求助。滾動排查復工復產企業、工地周邊突出治安問題和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全力維護良好生產生活秩序。

依法打擊違法犯罪,對涉企涉疫案件一律實行專案偵辦、掛牌督辦、快偵快辦。強化法治保障,在涉企業案件辦理中,積極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落實少捕慎訴司法理念。慎重使用逮捕和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性措施,對企業因面臨司法查控等民事執行措施難以復工復產、維持正常經營的,加強部門協作,選擇採用對企業生產影響最小的措施。

來源/株洲日報 記者/沈全華 通訊員/閻俊

編輯/黃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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