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就業歧視的新聞層出不窮。
先是茅台辭退確診愛滋病的老員工,然後是一位河南小伙投遞簡歷被拒,在今天,又有一位護理學專業的女性背井離鄉前往上海多家醫院求職,始終沒有得到工作機會,原因就是醫院全部遵循本地人優先的準則。
對於求職者來說,他們無一不覺得自己平等就業的權利被侵犯,心裡感到非常委屈。但作為旁觀者,卻有很多人對招聘方的所作所為表示理解:
貴州茅台辭退一個患病員工的確不仁,但是卻避免了剩餘其它員工終日提心弔膽,也避免了公司的口碑和聲譽大幅下降,這是為了公司收益和安撫人心的下下策;
河南小伙求職被拒,因為大眾對河南人的印象就是"偷井蓋""不愛洗澡",是一小部分河南人敗壞了整個地域形象的後果;
護理學專業異地女性,因不是上海人多次找不到合適工作,可這份需要和眾多當地老人保持親密關係的工作,的確需要一口流利的老上海話。
看起來,就業歧視仿佛並沒有錯,只是優勝劣汰的一種競爭機制,大家立場不同而已。但事實上,就業歧視背後凸顯的,是社會文明程度不夠高。
關於就業歧視,可能很多人沒有明顯的經歷,但是事實上,大家多多少少都會經歷,只是可能被歧視了還不自知。
很多單位尤其是私企在招聘時會有"重男輕女"的思想,在學歷、職稱、技能等同等條件下"男士優先"。哪怕有的崗位必須招錄女性,招聘者在面試時也會問:"結婚了嗎、生小孩了嗎?"
已婚已育,明顯成為女性就業的一種"隱形門檻",這正是性別歧視的體現。
對於一些世界排名的大企業來說,他們在挑選人才的時候只要知名高校的優秀學生,這仿佛成了社會共識,畢竟在大眾的認知里,好的薪資待遇就得好的學歷能力來匹配。
此前,在某檔電視節目上,一名曾在500強企業任職的HR就直言,在進行簡歷篩選的時候,會直接把非985、211高校學生的簡歷剔除,"連看都不會看"。
但是事實上,根據《勞動法》《就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這樣的招聘方式已經觸及學歷歧視。
除此之外,企業在拒絕求職者時,歧視的藉口也可謂多種多樣,有的甚至相當奇葩:
同樣是國家承認的研究生資格,非全日制研究生求職就大機率會被拒;
河南、東北、安徽、四川等地區,則是戶籍歧視的重災區,原因就是在某些企業眼中,經濟落後必然帶來素質底下;
據中國高校傳媒聯盟一項調查顯示,75.7%的受訪應屆畢業生表示找工作時受到過不公平對待。除了性別學歷外,甚至家鄉、屬相、星座等也成被拒因素,更有人表示顏值不夠高導致找工作難,身材過胖,身上有紋身的,打耳洞的,都是求職被拒的原因;
曾幾何時,考研名師張雪峰談到求職還發表了一番"高談闊論",最終惹怒一眾網友。他表示,招聘時很討厭應聘者問五險一金和加班費的問題,他認為那是沒啥追求的表現。
結果,《中國青年報》評論回懟:平心而論,用人單位在不違背勞動法的基礎上,有自己的獨特要求也無可厚非,畢竟每個企業都有自身情況,可以自由選擇應聘者。
但是,有些過於奇葩的要求,很難從中理出與工作能力相關的邏輯鏈條,只是用人單位的"大開腦洞",甚至面試官個人的"內心大戲",就讓人未免有些不忿。比如詢問五險一金和加班費,何以就是沒追求,溫飽難道不是人生的基本追求?
在現實中,很多就業歧視行為不僅沒有被民眾反對,反倒被支持,為什麼?
說到底,就業歧視問題不僅僅是一個社會問題,更是一個文化問題。
因為社會歧視產生的根源在於其背後深層的文化因素所作用,正是由於文化意義上歧視因素根深蒂固地影響著公眾和社會組織的思想、思維、心理和行為,因而在行為意義上表現為諸多的歧視現象。
由於漫長的封建統治思想的影響,中國社會基本上是男權社會。女性由於生理和生產特點被
視為較為軟弱的一群,是需要被保護的對象。哪怕人們的思想一直在進化,女性地位不斷提高,但是距離完全轉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再加上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思想,現代社會大多數家庭仍是女性在懷孕生子、照顧家庭上耗費更多心力,從而導致在事業上投入的精力減少,最終不僅收入更少,晉升發展難度也相當大。
當大量女性不能同時兼顧事業和家庭時,成為工作中的"劣勢對象"時,企業就會心生不滿,在選取新員工時偏好男性,性別歧視自此成為普遍現象。
而地域歧視,則是來源於中國人的文化偏見中"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觀念。對很多發達地區的居民來說,處於農村戶籍、外地戶籍、欠發達地區戶籍的求職者意味著"不好"、 "較差",因而在就業中會選擇歧視和排斥他們。
除此以外,河南人被污名化,也有人口流動現實利益的原因。自古以來,河南經濟發達,人口眾多,如果放任它流動,會對就業市場的其它求職者產生巨大競爭壓力。
再加上"施污者"的自我補償心理,會為了提高自己的自尊、維護已有的地位,有一種天然的優越感,比如上海土著排外心理很嚴重,就是為了鞏固自己原住民的地位。
而學歷歧視,則是因為自古以來的"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思想。
正如古代科舉制度,考上狀元就意味著光宗耀祖,平步青雲,所以到了現代,上全日制大學,考"985 、211",出國留學深造,就成了中國家庭和孩子們的 一種人生追求和出世選擇,最終演變為當今用人單位的一種"人才標準"。
這種選取人才方式確實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篩選效率,但對於學歷不夠優秀才能卻足夠的人才來說,卻是相當不公平的。
而外形歧視,也與國人對"美"的追求有關。古語有云,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所以趨美避丑也是一種天性。
但是從社會意義上說,"相貌是人的一種外在屬性,它同一個人的價值觀、能力、願望、個性相比,在多數時候同一個人的工作表現無關。"
並且,不以貌取人,也應該是社會文明發展的一個進步之處。
如果企業在就業選擇時把求職者外貌看得太重,而不是著重關心業務能力,頗有一些顧此失彼,頭重腳輕的意味。
而對於那些歧視患病員工的企業,並不能站在道德的制高點說它錯了,只是上至公司領導人,下至各部分員工,對相關疾病的知識都不夠普及,還不能以一個科學客觀的態度去對待患有愛滋病之類疾病的同事。
對於這樣的現象,以法律強制要求公司保證患者平等就業權並不能解決問題,可能最後的結果是患病員工在法律的庇護下留下,而健康員工為"自保"離職。
這也說明,在反對歧視這個問題上,除了要加快推進《反就業歧視法》,填補法律空缺,將就業市場上的一切行為規範化,更重要的是讓所有人轉變觀念。
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新聞發言人傅瑩講了一個例子,有一位男士在招聘中拒絕了一個條件非常好的女孩子,理由是單位人少,如果來一個育齡女職員,回頭連著生兩個孩子,工作效益肯定就受到影響了。但是他也承認,如果他的妻子或者女兒遇到就業的這種歧視,也會很鬱悶,很不爽。
"社會生活本身就是這麼矛盾,我認為確實要轉變觀念,一定要尊重女性就業的權利,要看到婦女兒童關係到我們國家的未來。"傅瑩總結。
同樣的,除了關注婦女兒童,其它就業者的平等就業權利,也需要公眾轉變認知去接納。
就像新華日報曾公開評論一樣:企業出示包含歧視的招聘啟事,也許可以規避法律約束,但是對企業來說並不光彩。這類歧視也是一面鏡子,折射出社會上各群體間形形色色的認知偏見。
有人文情懷的企業應主動消除偏見,以人為本,而對整個社會而言,同樣要倡導包容、多元,相互尊重。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圈外觀察室】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發布,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