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
正是全國上下眾志成城
嚴防疫情的緊要關頭
廣大市民都積極響應號召
自覺配合防控工作
不串門
不聚餐
少外出
但是
有個別駕駛人
竟以為疫情期間
交警就不查酒駕了
心懷僥倖
酒後駕車上路
結果......
酒駕醉駕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社會危害極大。近期,泉州市各地公安交警部門協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交通防疫檢查工作,同時還嚴查酒醉駕等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維護城市交通安全有序。
典型案例
2月11日23時55分許,黃某飲酒後駕駛小型汽車在洛江區馬甲鎮永安村路段被洛江交警大隊馬甲中隊民警查獲。經檢測,黃某體內酒精濃度為130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近日,曾某駕駛小型新能源汽車行駛至臨漳門環島時被鯉城交警大隊機動秩序中隊民警攔下檢查,經檢測,其體內酒精濃度為52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民警依法對曾某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近日,蘇某駕駛小車行駛至筍江路臨漳門路口時被鯉城交警大隊機動秩序中隊民警攔下檢查,經檢測,其體內酒精濃度為78.20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民警依法對蘇某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泉州交警提醒:
交警蜀黍將繼續嚴查
酒醉駕、超員、涉牌涉證、
未戴安全頭盔等
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希望廣大群眾自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
儘量減少交通出行
確需駕車出行的
請嚴守交通法規
安全文明出行
平平安安回家
來源:泉州交警微發布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PdlOSnABgx9BqZZIO4Y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