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沒有年齡——明憲宗

2019-07-04     不忘初心腳踏實地

成化是明朝時期第八位皇帝明憲宗朱見深的年號。起止時間為成化元年(1465年)至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共使用23年。

明憲宗朱見深於天順八年(1464年)登基,次年(1465年)改元「成化」

成化初年為于謙平冤昭雪,體諒民情,勵精圖治,儼然一副明君。琉球、哈密、暹羅、土魯番、撒馬兒罕等國紛紛入貢。明朝皇帝多擅畫像,朱見深擅長畫神像。

明憲宗元宵行樂圖卷

明憲宗元宵行樂圖卷

明憲宗元宵行樂圖卷

明憲宗元宵行樂圖卷

明憲宗元宵行樂圖卷

明憲宗元宵行樂圖卷

明憲宗元宵行樂圖卷

在位對天順末年叛亂進行清理,平復兩廣,平復荊襄流民,並對河套進行清理,驅趕韃靼部落等。

後期並寵同年汪直、梁芳等人,明憲宗寵信太監,使其監督軍務,提督京營,並操縱官吏任免,以至奸佞當權、西廠橫恣,官不聊生。成化十八年(1482年),因群臣屢諫,始罷廢西廠。不過明憲宗仁厚,善於納諫,罷逐汪直等小人,重用李賢,國庫充裕。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萬貴妃去世,同年八月,明憲宗朱見深由於過於悲痛而駕崩,時年41歲,諡號繼天凝道誠明仁敬崇文肅武宏德聖孝純皇帝,廟號憲宗,葬於北京昌平明茂陵。傳位第三子朱祐樘,是為弘治帝。

與萬貴妃不倫之戀

萬氏(1430—1487),小名貞兒,本是憲宗的祖母孫太后宮中的一名宮女,諸城人,4歲就選入宮中,長大後選往東宮服侍朱見深。萬氏比朱見深年長17歲。朱見深18歲即位以前,就與萬氏關係曖昧。有趣的是,憲宗朱見深一輩子對萬氏都非常寵幸。成化一朝的內宮,基本上是萬氏主宰著,進而影響了外廷的政治。

萬氏為人機警,身材豐滿,很會迎合皇帝的心意。據說每次皇帝游幸的時候,她總是穿著戎裝,騎著馬為前驅,或佩刀侍立左右。相比六宮粉黛的柔姿弱態,身著戎裝的萬氏自然給朱見深一種新鮮感。也許,這是萬氏邀寵於朱見深的關鍵。不過,皇后吳氏初立時,大概是恨朱見深與萬氏的曖昧關係,竟敢以後宮之主的身份杖責萬氏。皇帝獲悉此事,便毫不猶豫地廢了吳皇后。繼立的王皇后,自然從中吸取了教訓,對萬氏的態度比較友善,不大理會萬氏的橫行霸道。王皇后的明哲保身態度,以及皇帝對萬氏的寵幸,使萬氏成為成化朝後宮真正的主人。特別是成化二年(1466)正月,萬氏生下了皇帝的第一個兒子。朱見深非常高興,派人四處祭祀山川,封萬氏為貴妃。但是,萬貴妃所生的皇子不久便死了。

此後萬氏再也沒有懷孕。萬氏雖然不能懷孕,但是皇帝卻還是很喜歡她。

成化四年(1468)秋,出現了幾次彗星。在古代,彗星的出現意味著不祥。於是,大學士彭時、尚書姚夔也上疏請求皇帝要擴大寵幸的範圍,以廣後嗣。皇帝表面上同意,但行動中仍然專幸萬氏。所以,萬氏在宮中越發地驕橫起來。太監中誰違背了她的意思,就立即被趕出宮去。宮中的婦女一旦誰與皇帝發生關係並且懷孕的話,就千方百計命人進藥湯,使其墮胎。賢妃柏氏生下一子,即悼恭太子,也為萬氏所害。後來的明孝宗,若不是宮中的宮女、太監、廢后吳氏、周太后的百般保全,恐怕也遭了萬貴妃的毒手。但是,即使這樣,憲宗朱見深對於萬氏一直非常有感情。成化二十三年(1487)春,萬氏暴病身亡。憲宗非常傷感,哀嘆說:「萬侍長去了,我亦將去矣!」輟朝七天,諡萬氏為恭肅端慎榮靖皇貴妃。

成化一朝專權的宦官,基本上都是依靠萬貴妃而起家的。汪直、梁芳、錢能、覃勤、韋興等人,都是萬貴妃的私臣。他們總是借萬貴妃修建寺廟的名義,在外面大斂民財,一面貢獻給萬貴妃,一面自己揣進腰包。當然,其中專權而能亂朝政的,當是汪直與憲宗的妃子、孝宗朱祐樘的生母紀氏一樣,汪直的入宮也是成化初年大藤峽一戰的副產品。他也是瑤族人。在明代歷史中,汪直可能是繼英宗朝王振之後又一個著名的專權者。他的生活,可以分為三期。早期是侍奉萬貴妃的小太監,在昭和宮裡當差,慢慢地升為御馬監太監,做了一個管御馬、進貢馬騾的七品內官。中期是成化十三年(1477)至成化十八年(1482),期間汪直的身份是提督西廠。這是他權勢最盛的6年。晚期是成化十七年憲宗將汪直閒置在邊陲,然後再把他放到了南京的御馬監這一段時間。實際上,汪直干預政治,也就是提督西廠的6年。

梁芳在成化一朝,雖然不如汪直那般有權勢,但卻在另一個方面破壞了朝廷的正常秩序。汪直的權勢,是籠罩於成化一朝政治、軍事領域,而梁芳的惡劣,則主要是在經濟上的揮霍與靡費錢財及任用佞幸小人。也許可以這樣說,汪直愛權,而梁芳愛錢。梁芳知道,要得寵於憲宗,最好能得到萬貴妃的信任。所以,梁芳與其親信韋興,不斷地將珍珠、奇貨、寶物貢獻給萬貴妃。然後,又利用為皇宮採辦宮中奢侈品的藉口出京,在地方大肆搜刮。據說,在梁芳的揮霍下,內庫中前幾朝累年積蓄下來的七窖金子都花光了。終成化一朝,梁芳始終得寵於憲宗。只是孝宗即位以後,梁芳才被謫居於南京,不久下獄。

天順八年十月,朱見深將沒收的前朝太監曹吉祥家的莊田據為己有,綿延至明亡的「皇莊」之害自此始。給事中齊莊上言:「天子以四海為家,何必與小民爭利!」朱見深不聽。皇上可以有皇莊,下面的人也可以有私田,於是上行下效,皇親貴戚、有權勢的太監,以及不法高官紛紛奪占民地作為自己的莊田。

天順八年(1464)二月,即位不到一月的朱見深下了一道詔令,授予一位名叫姚旺的工人為文思院副使。《明史》對此的簡要記載是:「二月庚子,始以內批授官。」這便是「傳奉官」之始。「傳奉官」是當時人們稱呼那些不經吏部,不經選拔、廷推和部議等選官過程,由皇帝直接任命的官員。很明顯,這違反了正常的手續,卻只是為了滿足皇帝或者後宮中某個妃嬪或宦官的願望。

這一舉措對制度的破壞,帶來了三個後果:

第一,從此,皇帝視官爵為私物。只要皇帝喜歡,他可以隨意地任用官員,從而破壞皇帝與官僚士大夫之間的平衡。明憲宗往往一傳旨就授官百數十人。對於士大夫們來說,官爵原是「天下公器」,皇帝這樣的行為,無疑將官爵變成了「人主私器」。

第二,傳奉官既然是由皇帝直接任命的,也就說明其中大部分人是無法通過正常渠道獲得官職的。對於一個文官政府來說,混雜著一大批出身於軍人、僧道、工匠、畫士、醫官的官員,政府的文化認同性必然產生問題,政府運作中的衝突必然加劇。而傳奉官中多數是一些佞幸之人,靠著結交宦官或者行賄的手段取得一官半職,他們的在職也就大大地敗壞了吏治。

第三,既然傳奉官由宮中旨意直接傳授,而又不需要經過吏部覆核,因此,掌握宮中大權的嬪妃及太監就可以借皇帝之名,大行私利,賣官鬻爵。

明憲宗時為加強特務統治,於成化十三年(1477)於東廠之外增設西廠,與東廠及錦衣衛合稱廠衛,用太監汪直為提督,其權力超過東廠,活動範圍自京師遍及各地。

西廠的成員是由錦衣衛中選拔出來,憲宗欽定西廠所領緹騎(即錦衣衛校尉)的人數要比東廠多一倍,又把東廠與錦衣衛的職權包攬起來,它的職權比東廠和錦衣衛更大。而西廠的職務是偵查民臣的言行,並可以對疑犯進行拘留、用刑,西廠又把監獄以及法庭混為一體,而且可隨意逮捕朝中大臣,可不向皇帝奏請。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POg9RGwB8g2yegND1k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