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子逸
5月17日,是楊芳昏迷的第64天。
她被丈夫張成家暴,頭骨開裂,昏迷64天,至今未醒。醫生表示:
如果發生併發症,甚至一個小小的感冒,都有可能要了她的命。
這不是楊芳第一次遭受家暴了,楊芳的兒子對記者說了這樣的一段話:
毫不誇張地講,我父親動手把我老媽打趴在地上,不省人事的次數,幾隻手都數不過來。這幾十年下來,打我老媽幾十次,好幾次鼻樑骨都被打斷了。
如此家暴,何其恐怖,但我看了整篇通報,我突然發現一些細節,更讓人感到不寒而慄。
其一,大姑姐張月的態度。
當楊芳的大姑姐得知了這件事後,她發表了自己的三個觀點。
- 第一個觀點:我弟弟有十幾年的抑鬱症,他打老婆前,有段時間沒有吃藥了。
言下之意:我弟弟是病人,他打人,不是他能控制的。
- 第二個觀點:楊芳比較老實,挨打了也不多說。
言下之意:楊芳挨打,跟她太老實有關。
- 第三個觀點:希望她的弟弟能快點從精神病院出來。
理由是只有放出我弟弟,他才能去醫院照顧楊芳,否則楊芳女兒的前途就沒了。楊芳的女兒好不容易在北京找到工作,長時間不回去上班,會丟工作。
言下之意:趕緊把我弟弟放出來,否則楊芳的女兒就要丟工作了。
楊芳被打到了如此程度,作為大姑姐對自己的弟弟沒有痛罵和譴責,只有開脫和解釋,甚至她認為應該早點讓弟弟從精神病醫院出來。
所以,男人有抑鬱症和楊芳太老實,開脫了男人張成的所有家暴罪行。
哪怕楊芳的命,也是活生生的一條人命。
其二,楊芳兒子的態度。
與姑姑的態度完全相反,楊芳的兒子張勇認為父親是殘害母親的兇手,他表示:
母親是被父親打成植物人,目前已經全身癱瘓了,能活多久還不知道,一旦有個三長兩短,父親就是殺人犯。
而他希望父親受到懲罰。
並且張勇認為:他的父親有失眠症,但是沒有精神病。
在這篇通報的下面,有這樣兩段高贊評論。第一段:
第二段:
目前還不知道張成到底是精神病,還是抑鬱症,也不知道,他從小跟父母姐姐生活在一起,有沒有出現過打父母或者是打姐姐的情形。
我們唯一確定的一件事就是:從小看著母親被家暴的兒子,對於自己的父親產生了憎恨,甚至是他都不願稱呼自己的父親為「老爸」。
楊芳「被拖累」的女兒。
楊芳的女兒目前已經不能上班,在老家照顧昏迷不醒的楊芳。而楊芳的兒子也辦了一年的休學,準備在家照顧母親。
將來,壓在兩個孩子身上的是生活的重擔,還有那些「異樣」的眼光。
楊芳忍受了30年的家暴,她到底圖了什麼?
圖愛?
有一個家暴的記錄片《我們不應該討論愛情》,片子裡的女主跟楊芳一樣忍受了多年家暴,直到她被打死。
為了讓孩子們有一個完整的家?
為了這所謂的完整,她讓孩子從小就目睹了這種極致的恐怖。一直到現在,自己生死未卜,也把兒女的前程都耽誤了。
這些長期被家暴,卻在忍受家暴的女人,到底是圖了什麼?
有一些是真的反抗過,卻掙脫不了。而有一些,例如楊芳,她每次被家暴,幾乎都不說,被打得特別嚴重了,也不過是回娘家住幾天。她可能覺得忍忍,這日子還能過,可她不知道的是,她的「忍」,會成為她被家暴的原罪。
誰讓你忍的?誰讓你那麼老實,不管他是不是抑鬱症,亦或是精神病,當你被打了,難道你不該奮力反抗嗎?
於是,楊芳的老實、膽怯、弱小都成了她被家暴的原罪。而那個施暴的男人,那個最該被譴責的人,卻被有些人以「精神病」赦免了。
記住,女人「太老實」就是錯。
我寫下這句話,是痛心的。因為我對於家暴秉持的原則,始終是:制裁惡,遠遠大於去要求女人自保。
可當我看了這個新聞,當我看了村裡的人,楊芳的大姑姐,把「太老實」歸於楊芳這場悲劇的原因時,我突然覺得在家暴這場「女人弱勢」的恐怖里,等到有證據去制裁惡,就太晚了。
有這樣的一句話:
不要疑惑為什麼別人一直傷害你,要問問你自己為什麼一直允許這件事發生。
楊芳有什麼錯?她被打了,她是受害者。
可是她的「太老實」,便成了人們眼裡她的錯。周圍的人說她太老實了,大姑姐說她太老實了。因為她太老實,所以男人才敢如此欺負她,造成了這樣的悲劇。
那麼,老實是錯嗎?
在女人遭受家暴的時候,太老實就是一種錯。因為你縱容了別人傷害你,你給了別人傷害你的機會和資本。
你不該太老實,你要去反抗,不能反抗的話,就馬上逃離。不要怕什麼家庭破裂了,不要怕什麼前途未卜了。
你要記住,有命活著才是最重要的。
一旦遭受家暴,不要懼怕離婚。
這麼多年的家暴,丈夫的精神狀況不穩定,楊芳卻從未想過離婚,也從未報過警。她只是一味地忍耐,一直到這次,男人下了狠手,她生死未卜。
吳傑臻在《好的婚姻,要守護財產和愛》里有家暴的相關法律論述,她這樣寫道:
遇到首次家暴,最糟糕的是產生「家醜不可外揚」的想法。她既不報警,又不告訴自己的親人,甚至是騙家裡人是摔傷的。此外,她還可能會想,報警或者跟家裡人講,把事情鬧大,會不會導致離婚?
擔心離婚的這種想法,恰恰是施暴者最喜歡的,這會讓家暴越來越嚴重。
女人遭到家暴的時候,到底該怎麼辦?
記住,杜絕家暴最有用的辦法是懲戒。你要報警,要留下他家暴的案底。你要躲到屋子裡,打開錄音機取證,並等待警察來救你。如果施暴者太不可控,那麼你可以直接申請人身保護令,保護你,保護你的娘家人和你的孩子。如果談判,最好娘家有兩個以上的壯漢陪同。
你永遠要記住,你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當你的生命安全遇到危險的時候,你不該忍讓,不該老實,而是該想盡一切辦法保護自己,逃離或者反抗。
一次次的女人被家暴的悲劇新聞,每一次幾乎都是「多次」或者「長期」的家暴。
請一定要重重懲戒這些施暴者,這永遠是重中之重。
而女人們,也要學著「不好惹」一點,對家暴零縱容,絕不給對方傷害你第二次的機會。
願楊芳早日醒來,更願善而終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