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訴訟辯稱瑞波幣仍需對正在進行的XRP銷售作出回應

2019-11-06   幣視界

一項新的法律文件稱,Ripple認為XRP持有人等待太長時間提起訴訟的說法沒有先例。

假定的集體訴訟中的原告布拉德利·索克塔(Bradley Sostack)表示, 由於XRP的持續銷售,瑞波(Ripple)的休養法令-受害人可以提出指控的不法行為為期三年-無法使被告免於證券法。

在周一晚公布的新法律文件中,Sostack聲稱Ripple每月通過第三方託管出售XRP構成了持續的證券銷售,這是他對Ripple從9月起解散動議的回應。

Sostack是法院指定的首席原告,與Ripple及其執行長Brad Garlinghouse進行了長期的法律鬥爭,其依據是,這家支付初創公司通過向公眾出售XRP並保證該代幣的價值會飆升而違反了美國證券法。根據八月份的文件,原告聲稱他通過XRP投資損失了118,100美元。

索克特(Sostack)遵循法院的先例,說辯護依據的是「不合情理的決定」,「這不能與最高法院最近關於「休養生息的雕像」源於被告的最後罪魁禍首(證券發行)相提並論。 。'」

響應指出:

「被告沒有援引任何案子-的確沒有法院裁定-休養法禁止對多種產品的賠償責任。」

該訴訟於去年初初提起。Sostack及其律師,律師事務所Susman Godfrey和Taylor-Copeland Law隨後於2019年8月提出了經修訂的集體訴訟,將Ripple的所謂訴訟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其加密資產框架中制定的標準相關聯聲稱XRP是安全的。

Ripple 在回應中迴避了 XRP是否完全是證券的問題,而是辯稱原告沒有在休會法規內提起訴訟,並且他沒有根據法律提起訴訟。

據法律專家稱,儘管投訴稱加密貨幣XRP是一種證券,但在正在進行的訴訟中不太可能解決此問題。

Ripple必須在12月4日之前對新申請做出回應,口頭辯論預計將於1月15日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