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利奇馬」將登陸我國,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採取什麼防禦措施

2019-08-09     飛搏智慧

據氣象部門報告,今年第9號颱風「利奇馬」將逐漸向浙江沿海靠近,9日夜間到10日上午將可能在浙江沿海登陸(颱風級或強颱風級)。

國家防總向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出通知,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防汛防颱風責任,著力做好各項防禦工作,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

國家防總特別要求對玻璃幕牆等高空構築物及塔吊、圍牆、行道樹等易倒伏物進行加固或拆除。

颱風來臨,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採取什麼防禦措施?

一、特級防禦區安裝使用的塔式起重機應符合以下條件:

1 公稱起重力矩不得小於800kN•m;

2 公稱起重力矩大於或者等於800kN•m且小於1250kN•m的,出廠使用年限不得超過10年;

3 公稱起重力矩大於或者等於1250kN•m且小於3150kN•m的,出廠使用年限不得超過15年;

4 公稱起重力矩大於或者等於3150kN•m,出廠使用年限不得超過20年。

5 不宜安裝使用軌道式塔式起重機。因情況特殊而不得不安裝使用軌道式塔式起重機時,應制定防禦颱風專項方案,並組織專家論證。

二、 一般防禦區和重要防禦區內安裝、使用軌道式塔式起重機的,其行走軌道應平整,固定行走軌道的壓板及螺栓應緊固,無鬆動現象;軌道兩端應設置鋼筋混凝土或者鋼板製成的擋塊,並與軌道基礎牢固連接在一起。

三、 塔式起重機的附著安裝應符合以下規定:

1 附著裝置的設置(包括附著杆系布置、附著間距、懸臂端塔身高度)應符合專版使用說明書或者專項技術文件的要求;

2 附著框必須由原製造商製造,並提供合格證明;

3 附著杆應由原製造商或具有不低於原製造商資質的單位設計製作,並提供製造商製造許可證、設計文件及合格證明;

4 附著支承處建築主體結構應由原設計單位驗算合格;

5 附著杆與附著框及附著支座之間應採用銷軸鉸接,不得採用焊接聯接;

6 附著杆不得安裝換向接頭;

7 採用隱蔽方式安裝的附著預埋件,應當提供設計方案和隱蔽驗收記錄。

四、 內爬式塔機應符合以下規定:

1 內爬裝置的設置(包括內爬框架間距、懸臂端塔身高度)應符合專版使用說明書或者專項技術文件的要求;

2 爬升框架必須由原製造商製造,並提供合格證明;

3 內爬支撐架應由原製造商或具有不低於原製造商資質的單位設計製作,並提供製造商製造許可證、設計文件及合格證明;

4 內爬支撐架支承處建築主體結構應由原設計單位驗算合格。

五、 動臂俯仰變幅塔式起重機的臂架安裝長度和非工作狀態的臂架仰角均應符合製造商的規定。

六、 不得在塔身上掛設增大風荷載的企業標誌、宣傳橫幅、條幅、標語等與塔機無關的設施。

當塔式起重機因現場環境條件或施工作業等原因縮短起重臂長度安裝使用時,應根據製造商的規定,明確是否需要在起重臂上設置增大風載荷的風標。

七、 採用高強度螺栓連接時,螺栓應有相應性能等級標誌,其連接表面應清潔,應使用力矩扳手或專用扳手按使用說明書要求擰緊。

八、 颱風防禦期間,應按照專版使用說明書或者專項技術文件的規定,降低獨立塔身高度或懸臂塔身高度至允許範圍。

當製造商有明確要求時,降低套架高度至允許範圍。

九、 颱風預警信號生效時,應對塔式起重機採取下列安全措施:

1 解除吊鉤上的吊索具,吊鉤升至最高限位處,小車回收至使用說明書規定的位置;

2 迴轉機構制動裝置採用常閉式的,應將制動裝置打開,保證其能自由迴轉;

3 動臂俯仰變幅塔式起重機的起重臂停放在專版使用說明書或者專項技術文件規定的仰角範圍;

4 軌道行走式塔式起重機的夾軌器應與軌道夾緊,並根據現場情況及需要補充採用插銷式地錨等抗風防滑措施。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NE3MdmwBvvf6VcSZ-ZJ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