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的認知中
違法犯罪行為往往會儘量隱蔽
然而,總有一些違法犯罪者
低估了警方的行動力
甚至敢於公然挑釁警方
7月17日,一名吸毒男子竟在微博上公然「曬毒」
並配文「現在還有沒有人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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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江蘇省常州市一男子在微博上發布毒品照片,並囂張配文:「毒品!現在還有沒有人抓啊」等文字,此事立即引髮網民關注,許多網友開始自發@警方:
下午2點47分,常州五星派出所接到網友舉報:有人在微博曬毒。警方對此高度重視。
經調查,警方確認這一微博帳號主人是吸毒人員,並確定了其住處,當晚七點,民警在該男子的暫住地將其抓獲。
在該男子的暫住地,警方現場查獲冰壺一隻、疑似冰毒一包、重約7.3克。同時,現場還發現電子秤一隻、錫紙一卷、疑似封裝毒品的一次性塑封袋若干。
警方在其手機中發現當日男子微博所使用的毒品照片。目前,男子對吸毒和發布微博的事實供認不諱。
據核查,該名男子發布微博的手機租用了境外伺服器,因此,他以為自己發布微博不會被警方發現。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誰給你的勇氣微博曬毒,境外伺服器嗎?」
看來這名吸毒者
對我國「毒品零容忍」的態度
還缺乏了解
吸食毒品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
(一)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未成癮嚴重人員被公安機關查獲後面臨:
1、行政拘留5日或500元罰款;
2、行政拘留15日並處2000元罰款,及社區戒毒3年。
(二)吸毒成癮嚴重者面臨:
1、送公安、司法強制隔離戒毒所進行兩年強制隔離戒毒,在強制戒毒期滿後,還需要接受3年的社區康復。
2、國家鼓勵吸毒成癮人員自行戒除毒癮。自願接受戒毒的,公安機關對其原吸毒行為不予處罰。
鑒於該男子在微博中揚言要販賣毒品,那麼販賣毒品的法律後果他肯定也需要學習一下: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
承擔的法律後果
1、無論數量多少,都會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2、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供稿:南京禁毒】—————————
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提醒您:
珍愛生命 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