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孩子不著家,法院說「別啥破事都來離婚」

2019-10-20     流星在天涯海角

「張律師,我想離婚,你能幫幫我嗎?」

「嗯,為什麼要離婚呢?」

「雙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我要離婚!」

經常接到這樣的電話,諮詢離婚問題,無非是訴訟離婚的條件、程序、孩子撫養,以及財產的分割事宜,大都是這些問題。

然而,每當我詢問當事人為何要離婚時,都是前邊千篇一律的答案。除去這些離婚中的法律問題,我發現幾乎每一個來諮詢的當事人,都是先跟我指責一遍對方的缺點和過錯:結婚之後男方經常打麻將,有時徹夜不歸,從來不帶孩子,也不做飯,家務事都是我一個人乾的;女方總是夥同她媽媽過來盤剝我們家,把我們家弄得山窮水盡;女方掌控我所有的工作收入,我連請朋友吃頓飯的錢都沒有,花錢還得向她請示......將對方說得體無完膚,罄竹難書,仿佛對方身上布滿了各種缺點,隨便點幾下都能說出一堆,不一而足。同樣,在案件開庭時,對方也是將我的當事人痛斥一頓,一一反駁我的當事人之前向我痛斥的不是,另外還數落一番我的當事人的婚內過錯,於是雙方就這樣在法庭里上演了一場手撕戲。

辦理這些離婚案件之時,我有時就在思考:為什麼在婚姻走到一半時夫妻產生這麼嚴重的矛盾?對方在自己眼中基本上全是缺點,而這些缺點是自己完全無法接受的,也成為夫妻感情出現裂縫的因素。

事實上,以一個旁觀者來看,這些離婚案件當事人所陳述對方的缺點大都是生活中的雞毛蒜皮的小事,無足輕重,也許是因為雙方暫時性的矛盾造成的,也許是雙方缺乏信任導致,尚未達到夫妻雙方水火不容、方枘圓鑿的地步。那麼,為何雙方因為這些看似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導致夫妻感情出現裂隙,甚至是離婚?

很多人都說,在結婚後對方身上的缺點就會慢慢的暴露,而這些缺點是自己完全無法容忍的。於是雙方的矛盾就開始了,繼而愈演愈烈,爭吵不斷,針鋒相對,感情也開始出現了問題,要麼一方不斷隱忍,將就過著,要麼各自生活,一拍兩散。

是的,在雙方深入了解之後,都會慢慢的發現對方身上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點,這是必然的。起初雙方走在一起是因為互相欣賞對方身上的優點,對於缺點不會過於在意,甚至是忽略不計,而婚後一旦發現對方身上的缺點,就會下意識地認為對方變了,不再是當初自己愛著的那個人,想到對方身上的缺點自己無法接受,經過放大之後,繼而也心生厭惡,雙方開始漸行漸遠......

很多人在遇到這種情況後,大都會選擇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完全排斥對方身上的這些缺點,包括對方這個人,認為自己已經看透了對方,無法容忍這些缺點,也無法一起生活,然後就開始諮詢律師離婚事宜,為離婚訴訟著手準備,大多數的當事人找到律師這邊都屬於這種選擇。而另外一種粗暴的方式,就是想要改變對方身上的缺點,無論的採取什麼方式,對方必須為自己作出改變,否則兩個人無法繼續以原來的方式進行相處。這種選擇方式大都是一方過於強硬,要求對方為自己改變自己,而另一方處於不斷隱忍之中,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雙方之間的矛盾愈演愈烈,鴻溝也越來越深。

選擇前邊第二種處理方式的人忽略了一個問題:改變他人何其之難?既然無法改變他人,那麼我們只能改變自己的心態和處理問題的方式。每個人身上都有優點和缺點,我們在接受一個人的時候不可能只接受其優點,而對其缺點一味地排斥。因此,即便是在婚後發現了對方身上的缺點也不足為奇,在充分有效的溝通之後,採取接受的方式,起初可能難以想像和適應,但是時間一長,也許就習慣了。曾經可能因為這些缺點雙方吵得不可開交,但是事後發現,這種處理方式都是因小失大,得不償失。大都數找我諮詢的當事人一旦發現對方身上的缺點,都是極力的排斥和牴觸,雙方之間的矛盾越來越深,無法調和,進而離婚。

這裡我想引用英國的威斯敏斯特教堂上墓碑的話:當我年輕的時候,我夢想改變這個世界;當我成熟以後,我發現我不能夠改變這個世界,我將目光縮短了些,決定只改變我的國家;當我進入暮年以後,我發現我不能夠改變我們的國家,我的最後願望僅僅是改變一下我的家庭,但是,這也不可能。當我現在躺在床上,行將就木時,我突然意識到:如果一開始我僅僅去改變我自己,然後,我可能改變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幫助和鼓勵下,我可能為國家做一些事情;然後,誰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變這個世界。

同樣,如果大多數人在遇到前述問題時,一開始想到去改變自己,然後,可能改變自己的婚姻,在對方的鼓勵下,可能改變自己的孩子和家庭。

當前法院一審判決離婚率很低,如果沒有法律明確規定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情形,很難被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進而判決離婚。有的法院甚至適用「冷靜期」制度,限定夫妻冷靜一段時間,其間不得向對方提出離婚。顯然,法院也認為,多數夫妻第一次進行訴訟離婚是因為一時衝動,或者是感情出現裂隙,這些情形均不屬於感情破裂,雙方在冷靜之後有和好的可能性。

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對於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作出了具體的列舉規定。很多人將生活中的輕微矛盾作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繼而提出離婚,顯然是對婚姻的草率,也是自身不理性的表現。因此,婚姻中出現了矛盾當屬正常,重點在於雙方解決的態度和方式,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A18EW4BMH2_cNUgY6S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