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投資集團四宗違規 遭暫停債務融資工具1年

2020-02-24     中經網財經

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24日訊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今日公布的交易商協會自律處分信息(2020年第1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決定)顯示,吉林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林交投」)作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存在以下違反銀行間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一、「16吉林交投MTN001」募集說明書中關於委託貸款業務開展情況的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

二、「16吉林交投MTN001」募集說明書中關於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任職情況的信息披露不準確。

三、在債務融資工具存續期內,未及時披露公司總經理、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事項。

四、未及時就公司原副總經理王某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採取強制措施事項披露相關信息。

依據相關自律規定,經2020年第1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給予吉林交投嚴重警告處分,暫停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一年,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給予吉林交投現任債務融資工具業務分管領導、副總經理王健警告處分。

官網顯示,吉林交投是省國資委監管的省屬國有重點企業,前身系1994年省交通廳成立的吉林省交通投資開發公司。2011年實施集團化改造,企業註冊資本35億元,擁有7戶控股子公司、7戶參股子公司和1戶分公司,主要從事交通、農業、物流、旅遊、地產、文化等領域投融資、建設和資產經營管理業務。

中國經濟網查詢天眼查發現,吉林交投第一大股東為吉林省國資委,持股比例71.43%;第二大股東為吉林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8.57%。

以下為原文:

交易商協會自律處分信息

(2020年第1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決定)

吉林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林交投」)作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存在以下違反銀行間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依據相關自律規定,經2020年第1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給予吉林交投嚴重警告處分,暫停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一年,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給予吉林交投現任債務融資工具業務分管領導、副總經理王健警告處分。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Ld4jdnAB3uTiws8Kuol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