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注意啦!長春這些地塊將被徵收改造!!
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徵收公告
為保障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域內興福大路與五洲大街互通立交建設項目順利實施,按照相關法律、 法規要求,結合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總體工作部署,擬對吉國土資耕函﹝2016﹞358號《吉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長春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66批次農用地專用和土地徵收的批覆》及吉國土資耕函﹝2017﹞494號《吉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長春市人民政府2017年第105批次農用地專用和土地徵收的批覆》確定的範圍進行徵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徵收範圍:
吉國土資耕函﹝2016﹞358號《吉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長春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66批次農用地專用和土地徵收的批覆》及吉國土資耕函﹝2017﹞494號《吉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長春市人民政府2017年第105批次農用地專用和土地徵收的批覆》確定的範圍。
二、徵收主體:
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三、徵收實施單位:
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興港街道辦事處。
四、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7日止,有關部門暫停辦理徵收範圍內房屋新建、擴建、改建以及改變房屋用途和遷入戶口或分戶、辦理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經營許可等相關審批手續。
五、徵收公告發布後,不得在徵收範圍內實施搶栽、搶種、搶建等不當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六、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25日止,對徵收範圍內地上附著物等情況組織相關部門覆核,被徵收人予以配合。
七、 《徵收補償實施方案》將依據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19年9月18日
關於萬科藍山A地塊項目房屋徵收的決定的公告
第11號
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政府受長春市土地儲備中心委託,擬對萬科藍山A地塊項目(吉國用[2007]第010500003號土地證)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房屋徵收。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長春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辦法》等相關法規和文件規定,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政府對萬科藍山A地塊項目建設工程國有土地範圍內的房屋已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現將房屋徵收決定的相關事宜。
一、徵收範圍:
東盛大街以東,四通路以南,民豐大街以西,懷仁路以北(吉國用[2007]第010500003號土地證)範圍內。
二、徵收主體:
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政府。
三、徵收部門:
長春市二道區房屋徵收工作管理辦公室。
四、徵收實施單位:
長春市二道區房屋徵收經辦中心。
五、徵收實施時間:
自徵收決定發布之日起實施。
六、擬簽約期限:
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10月18日。
七、搬遷期限:
在發放徵收補償款10日內完成搬遷。
八、權利和義務:
房屋徵收部門對被徵收人依法給予補償;被徵收人應當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九、在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政府將依法做出補償決定。被徵收人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不搬遷的,由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十、被徵收人對本決定不服的,可在本決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長春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在六個月內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十一、徵收辦公電話:0431-86006681
特此公告。
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日
為大長春打call!祝長春建設得越來越好~
吉林日報全媒體 編輯:王樂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