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所扔雜物傷了人又砸壞車 淮安高空拋物刑拘第一例

2019-12-28   淮安身邊事

12月23日晚,在盱眙縣海通時代廣場發生一起高空拋物事件。一男子酒後發泄心中煩悶,竟然從3樓居住的房子內往樓下扔瓶子、罐子等物,造成一名行人受傷,一輛奔馳車受損。目前,這名男子因為高空拋物已被刑拘。據悉,該案為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後,淮安首例因高空拋物被刑拘的案件。

當晚9點多鐘,盱眙縣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接該縣110指令稱,海通時代廣場A區4號樓有人扔東西導致車窗毀損、路人受傷,需要民警幫忙處理。民警迅速趕到事發地點,發現樓下地上散落著碎玻璃瓶、罐、鍋等物。「一名行人的肩膀被辣椒醬瓶子砸中受傷,一輛停在路邊的奔馳車前擋風玻璃一角被落下的雜物砸裂,後備廂蓋被砸了幾個小坑,車身部分油漆受損。」26日上午,新城派出所民警宋強介紹說,受傷行人和奔馳車主分別報了警。

民警固定證據後,立即到樓上調查走訪。當排查到3樓黃某家時,發現醉醺醺的黃某正在廚房打掃衛生。民警詢問他是否曾往樓下扔雜物,黃某竟因醉酒「斷片」不記得了。於是,民警將黃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審查。

酒醒後,黃某對自己高空拋物一事供認不諱。原來,23日晚,黃某因工作不順喝了點酒,看到髒亂的廚房,越想越氣,便將廚房裡的一些雜物一股腦地從窗口扔了出去。

「黃某說他在建築工地上一直要求工人不能高空拋物,即使是煙頭和小石子都不行。他很後悔自己卻在酒後隨意拋雜物,傷了人又砸了車。」宋強告訴記者,黃某已委託家人與受傷的行人和受損奔馳車車主協商賠償事宜。據了解,受傷行人的手臂出現腫脹,正在接受治療。經4S店估價,奔馳車的維修費用超過2萬元。

更令黃某後悔不已的是,他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盱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盱眙縣公安局法制大隊教導員朱守維告訴記者,他從市公安局了解到,該案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自今年11月14日發布以來,淮安首例因高空拋物被刑拘案件。

據朱守維介紹,此前,對於高空拋物沒有造成人身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一般不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意見出台後,明確了高空拋物沒有造成人身傷亡等嚴重後果的,只要危及公共安全,也可以追究刑事責任。意見同時提出,過失導致物品從高空墜落,致人死亡、重傷,符合刑法相關規定的,依照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重傷罪定罪處罰。

民警提醒廣大群眾,不但要避免高空拋物,同時也要注意清理陽台、窗台上擺放的物品及室外懸掛物,檢查窗戶、空調室外機支架是否牢固,防止高空墜物事件的發生。(淮安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