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教育部官網發布《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對學士學位授權授予、學士學位管理等作出進一步規範。
為分類推動復合型人才培養,文件提出設置輔修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聯合學士學位三種學士學位類型。
對於全日制學生在本校自主選擇讀多個學位的,可以採取輔修學士學位方式。輔修學士學位應與主修學士學位歸屬不同的本科專業大類,對沒有取得主修學士學位的不得授予輔修學士學位;
對於學校主導開展的復合型人才培養,可以採取雙學士學位方式,對招生、培養、畢業等進行整體設計,由省級學位委員會審批;
對於校際之間正式開展的復合型人才聯合培養項目,可以採取聯合學士學位方式。學位證書由本科生招生入學時學籍所在的學士學位授予單位頒發;
同時,為確保學位證書的權威性,對於獲得多個學士學位的都只發一個證書,所獲各類學位情況在證書上予以註明。
附則還提到,「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學位授予單位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
為做好工作銜接,保證平穩過渡,將設置三年過渡期。過渡期期間,高校按原有政策執行,有條件的高校可以按《辦法》執行;過渡期結束後,2022年所有高校按《辦法》執行。
消息一出,不少網友分享了自己的雙學位的經歷:
還有人對新的學位證管理辦法感到驚喜:
有正在就讀第二學士學位同學,感慨自己的項目即將結束:
也有不少網友並沒有理解「第二學士學位」、「雙學位」的區別。
立刻有人出來解釋,兩者並不是一個概念:
第二學士學位並非雙學位
什麼是第二學士學位?據悉,第二學士學位是在改革開放初期,針對我國研究生教育非常薄弱的情況,以及我國人才結構實際,根據國家建設需要,提出的一種應急性人才培養渠道。
它屬於大學本科後教育的一種,與培養研究生一樣,是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的一種途徑。申請修讀第二學士學位不僅要通過學校自己組織的考試,還要求報考者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
這和雙學位有著本質的區別。雙學位指的是在本科學習階段,學習本專業的同時,學習了另一學科專業的學位課程,達到要求者可同時獲得另外一個學科的學士學位。按第一專業就業,畢業待遇一般視為本科學歷文憑。但輔修二學位可以作為參考,部分省份有所認同。
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介紹,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的蓬勃發展,對於彌補研究生教育不足而設立的第二學士學位已基本完成了歷史使命,且高校目前實行的第二學士學位,很多也是雙學士學位和輔修學士學位的模式,為此,文件提出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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