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晚報訊(記者 樊朋展 李政奇 通訊員 靳彥)「執行只用了10天,我心裡暖和呀!真的謝謝鹽湖區法院的公正執行……」近日,鹽湖區人民法院執結一起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申請執行人周某華如數拿到了工傷賠償款。
先前,周某華受僱于山西某建築勞務有限公司,在其承包工地施工支模時意外受傷,造成多處身體骨折。運城市鹽湖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就雙方勞務關係爭議及相應賠償作出裁決,山西某建築勞務有限公司不服裁決,遂訴至法院,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並作出判決。
因被執行人山西某建築勞務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人周某華向鹽湖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收到該案後,執行法官魚曉輝通過執行查控系統,立刻鎖定並凍結被執行人的帳戶存款,並多次傳喚其接受執行,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同時,執行員呂飛暉在執行中多次上門聯繫行動不便的申請人,及時反饋最新情況並了解當事人訴求。迫於法律震懾力,申請執行10天後,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還款義務,將執行案款155758元如數支付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