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近日,在香港金鐘站出口,一則警方視頻引起了廣泛關注,香港警察:「你們參與的是非法集結,給你們一個機會,朝我警棍所指的方向,殘疾人通道,除下口罩,排好隊,一個個拿著身份證,對著鏡頭照相,照完,走人!」一起來看看視頻現場……
我重申一次
在海富金鐘地鐵站
你們現在正在參與一場非法集結
剛才在夏愨道暴力攻擊警方
這個是警方的警告
警方現在給你一個機會
依從警方指示
單行排隊
逐個逐個
跟著我現在警棍所指的傷殘人士通道
逐個逐個離開
往東走
這個是警方給予你們最後一次的機會
所有人要摘下口罩
我要清楚看見你的樣貌
否則警方會考慮採取拘捕行動
離開的示威者
除了摘下你的口罩之外
亦需要展示你們的身份證
清楚的展示你們的身份證明文件
網友:看著真舒服!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日召開特別行政會議,訂立《禁止蒙面規例》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日召開特別行政會議,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也即《反蒙面法》),以儘快止暴制亂。該規例將於10月5日零時起生效實施,違反規例人士最高判處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1年。
全文如下:
《反蒙面法》還規定:身處公眾地方的人使用蒙面物品,則警務人員可以採取相應措施,包括:
(2)上述警務人員可——
(a)截停上述的人,並要求該人除去有關蒙面物品,以令該警務人員能夠核實該人的身份;及
(b)如該人沒有遵從第(2)(a)段所指的要求——除去該蒙面物品。
(3)任何人沒有遵從第(2)(a)款所指的要求,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警方最嚴厲警告!港府苦勸: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10月6日晚,繼香港警方嚴厲警告暴徒「立即停止所有違法行為」後,香港特區政府也發出聲明,嚴厲譴責蒙面暴徒暴力行為。
這份聲明於當天22時許發出,文中稱:
「蒙面暴徒持續的極端暴力行為嚴重破壞社會安寧,對社會造成廣泛和即時危險,足證特區政府有須要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
「反蒙面法」是為了防止進一步的暴力和騷亂行為,讓香港恢復和平與穩定,特區政府呼籲市民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聲明全文如下:
今日(十月六日)港九多區有市民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和遊行,大批蒙面的暴徒趁機在多處堵塞道路、破壞公共設施、港鐵站及暴徒選定的銀行和商鋪,以及縱火、向警察投擲汽油彈、肆意襲擊其他市民。對這些目無法紀的暴力行為,特區政府予以嚴厲譴責。
發言人表示,連日的暴力行為令社會陷入恐慌和混亂,影響多項公共服務,商場和商戶因為擔心受到破壞而暫停營業,很多市民擔心自身安全而不敢外出。事實上,暴徒近日多次襲擊其他市民,今日更有暴徒懷疑以致命武器施襲,令受害者嚴重受傷;亦有記者被暴徒的汽油彈擊中而被燒傷。
暴徒連日大肆破壞港鐵的設施,令港鐵服務一度全面停頓,對普羅市民生活構成嚴重不便。特區政府感謝港鐵員工不畏艱辛、無懼危險,積極搶修各項設施,令鐵路服務今日較早時可以有限度恢復。
蒙面暴徒持續的極端暴力行為嚴重破壞社會安寧,對社會造成廣泛和即時危險,足證特區政府有須要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規例》)。今日有非建制派議員就《規例》要求法院頒布臨時禁制令,已再次被高等法院拒絕。
發言人表示,《禁止蒙面規例》已經生效,任何人在非法集結、未經批准集結或須作出通知並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或遊行的情況下,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用品,屬於違法。《禁止蒙面規例》是為了防止進一步的暴力和騷亂行為,讓香港恢復和平與穩定,特區政府呼籲市民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2019年10月6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21時57分
拒絕蒙面
反對暴力
香港是中國的香港
來源:共青團中央、@觀察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