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應聘因是"河南人"被拒 涉事企業被判賠償1萬元

2019-11-26   中國網資訊

【女孩應聘被拒 原因被注「河南人」招聘企業浙江喜來登度假村今日被判賠償1萬元】備受關注的#河南女孩應聘遭拒案#今日(26日)上午11時在杭州網際網路法院開庭,法院當庭宣判被告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向原告小閆賠償精神損失費9000元,公證維權費1000元,口頭賠禮道歉,並在《法制日報》書面向小閆賠禮道歉。小閆稱對判決結果基本滿意,至於是否上訴,她還要考慮。

此前華商報報道,23歲的小閆是河南人,兩年前畢業於國內某大學法學專業。大學畢業後,小閆在老家河南工作了兩年,2019年來到浙江杭州發展。7月3日,小閆在一家求職網站上看到,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在招人,遂投遞了簡歷,應聘該公司的」法務「和」董事長助理」兩個職位。7月4日,小閆收到了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的回覆,稱她不適合上述兩個崗位,#不適合原因一欄只寫了「河南人」三個字#。

「僅僅因為自己是河南人就被拒絕,我很氣憤」。小閆說,經過慎重考慮,她決定起訴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理由是該公司招聘人員存在地域歧視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三條「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以及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得實施就業歧視」之規定,對方嚴重侵害了她的人格權。

2019年8月8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對小閆的起訴予以立案。訴訟狀中小閆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她支付精神撫慰金6萬元;本案訴訟費、公證費等一切與訴訟相關的費用由被告承擔;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她口頭道歉;判決生效之日起被告連續15天在《人民日報》《河南日報》《浙江日報》上向她登報道歉。

小閆的代理律師、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旭山律師11月初告訴華商報記者,該案是浙江首例就業地域歧視案,也很可能是國內首例(華商報記者查詢發現,目前國內還沒有類似案件的公開報道)。

杭州網際網路法院最初決定11月7日開庭審理此案,11月4日,小閆和他收到杭州網際網路法院的通知:案件開庭時間改為11月26日,並將簡易程序審理(1名審判人員)改為普通程序審理(3名審判人員)。王旭山當時分析,案件勝訴的幾率很大,但賠償數額可能會和小閆的主張有差距。因為浙江一般民事案件的精神撫慰金不會高於5萬元,高於5萬元的,要上報浙江省高級法院。王旭山稱,懲處力度不大是國內就業性別歧視、其他歧視多發的根本原因。